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中标服务费通常是招标代理机构因促成合同成立而收取的报酬。其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三条明确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第五百一十条指出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也为中标服务费相关事宜提供了规范,第十三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第五条强调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七条规定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一、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的确定方式
(一)合同约定
在政府采购项目里,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一般会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合同中会明确约定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标准。若合同有明确约定,就需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某些项目合同可能明确规定按照中标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中标服务费。
(二)协商确定
要是招标代理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时,要参考行业惯例、招标代理机构的劳务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比如,考虑到项目的复杂程度、招标代理机构投入的人力和物力等情况来协商收费。
(三)依法确定
若双方无法就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标准达成一致,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在缺乏明确约定或交易习惯的情况下,则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劳务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二、常见的收费计算方式
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会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并且不同类型的项目(如货物、工程等)可能有不同的费率标准。以下为常见的费率示例(仅供参考):
中标金额范围 | 货物中标服务费费率 | 工程中标服务费费率 |
---|---|---|
小于 100 万元 | 1.5% | 1.0% |
100 - 500 万元 | 1.1% | 0.7% |
500 - 1000 万元 | 0.8% | 0.55% |
1000 - 5000 万元 | 0.55% | 0.35% |
5000 万元以上 | 0.2% | 0.2% |
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1000 万元,计算中标服务费如下: 100×1.5% + 400×1.1% + 500×0.8% = 9.9(万元)
同时,若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 30%计收。
三、注意事项
(一)公开透明
政府采购项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所以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也应公开透明,避免暗箱操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将收费标准明确告知相关方,接受社会监督。
(二)合法合规
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取中标服务费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存在价格违法行为。例如,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进行不正当竞争等。
(三)监督与管理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确保中标服务费的收取合法合规。招标人也应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与管理,保证其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
政府采购中标服务费可以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也可由采购人支付。具体规定如下:
代理费用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原则上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的,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用。
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示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并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开项目代理费用收费情况,包括具体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等。
此外,采购人在制定项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预算时,应当在采购预算中明确代理服务费金额或提取标准。如果采购人经过市场价格调查,认为项目预算价可包含代理服务费费用的,可以将项目预算金额确定为采购控制价,并在采购控制价后注明 “已包括应支付代理机构的代理服务费”,无需单独列支代理服务费预算。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