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满足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符合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并且,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等规定。
一、不同人员判缓刑的一般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缓刑后是否开除公职,具体情况需视多种因素而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但这里并没有明确规定被判缓刑就一定要开除公职。单位会根据犯罪性质、情节轻重、个人表现及内部规章制度等多种因素,决定是保留公职、开除公职还是给予其他纪律处分。若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单位可能会选择保留公职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则可能会被开除公职。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这意味着此类人员如果被判缓刑,通常会面临被开除公职的结果。
事业编制人员和公务员
如果是事业编制人员,判处徒刑才会开除公职,缓刑不会开除;而公务员只要被判处刑罚,就要开除公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实际案例及总结
在实际情况中,有事业单位员工因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单位综合各方面因素后,决定保留其公职并给予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也有员工因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最终被单位开除公职。所以,事业单位人员判缓刑后是否开除公职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单位的最终决定等来确定。
开除公职意味着失去了原有的公职工作。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公职人员与所在机关、单位的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解除,不再享有公职身份及相应待遇。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此后完全没有工作机会。被开除公职者仍可在私营企业、民营企业等非公职领域寻找就业岗位,但可能因开除记录面临一定就业困难,且通常无法再次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相关公职岗位。若认为开除决定存在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不当或程序违法等问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监察机关提出申诉,若申诉成功,有可能恢复工作,但这种情况较为少见。
开除公职后通常没有基于公职身份的退休金,但如果符合一定的养老保险参保条件,仍可能领取到养老金。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情况:退休金是基于在职期间正常缴纳养老保险等并达到法定条件而享有的待遇,通常与公职身份相关联。公职人员被开除后,其公职身份丧失,工作关系解除,不再符合享受原单位退休金的条件,所以一般不能领取退休金。
2、特殊情况:若被开除公职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满足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即累计缴费满 15 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等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之后按规定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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