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关于留置的最新规定主要源于2024年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监察法的决定,该决定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具体内容如下:
留置期限延长:在现行留置期限规定的基础上,增加规定经国家监委批准或决定,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可以再延长二个月留置期限。
留置期限重新计算:省级以上监察机关在调查期间发现另有重大职务犯罪,经国家监委批准或者决定,可以重新计算一次留置期限。
看护勤务职责明确:明确公安机关负责省级以下监察机关留置场所的看护勤务,对留置看护队伍的管理作出原则规定。
赋予申请变更权:被留置人员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变更留置措施。
新增监察强制措施:增加强制到案、责令候查、管护等措施,构建轻重结合、配套衔接的监察强制措施体系,并配套完善了新增三项监察强制措施的时限、审批程序和工作要求。
根据《监察法》规定,留置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因此,留置最长时间为六个月。此外,还有以下特殊情况:
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监察机关依照上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调查终结的,经国家监察委员会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省级以上监察机关在调查期间,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另有与留置时的罪行不同种的重大职务犯罪或者同种的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次的重大职务犯罪,经国家监察委员会批准或者决定,自发现之日起依照一般情况的规定重新计算留置时间。留置时间重新计算以一次为限。
如果在留置期间,监察机关查明被留置人员不存在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行为等不应被留置的情况,应当提前解除留置措施并及时放人。
留置期间不算刑期,但在特定情形下可折抵刑期。
根据《监察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例如,某人被留置10天,若最终被判处管制,这10天留置时间可折抵管制刑期20天;若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这10天留置时间就折抵10天相应刑期。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