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业单位年金即职业年金,退休后有以下几种发放方式:
1、按月领取:退休人员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例如,60 岁退休对应的计发月数是 139 个月,55 岁退休对应的计发月数是 170 个月。若退休人员在领取过程中身故,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2、一次性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可将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3、出国(境)定居人员一次性支付: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4、在职期间死亡一次性支付: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事业单位年金即职业年金,其发放年限没有固定标准,具体如下:
1、按月领取:工作人员退休后,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例如,60 岁退休对应的计发月数是 139 个月,55 岁退休对应的计发月数是 170 个月,50 岁退休对应的计发月数是 195 个月。只要个人账户还有余额,就会持续发放。
2、一次性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可将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领取年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执行。
3、其他情况: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或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这种情况下,领取期限取决于继承操作完成的时间。
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保险,其缴费比例由国家统一规定,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一、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及基数
单位缴费比例: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 缴纳。
个人缴费比例: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 缴纳,由单位代扣。
缴费基数: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确保制度统一。
二、政策依据与管理方式
法律依据:《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明确规定了强制建立原则、缴费比例及管理模式,强调职业年金的补充养老作用。
个人账户管理:单位缴费部分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计入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制。
三、特殊说明
比例调整机制: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但目前执行标准为单位8%、个人4%。
适用范围:覆盖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实施。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