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广东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根据参保对象的不同,分为普通参保人和困难群体两类,具体如下:
普通参保人缴费档次:设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九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
困难群体缴费标准: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可选择按每年120元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农村养老保险领取金额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广东省养老金计发基数+广东省养老金计发基数×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其中,广东省养老金计发基数为8332元,缴费指数以0.6为例,缴费年限15年计算,基础养老金为(8332+8332×0.6)÷2×15×1%=999.8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金额+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缴费年限×12÷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确定,男性6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39个月,女性5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95个月。
三、高龄倾斜调整标准
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可享受额外的高龄倾斜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60元;
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10元;
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70元;
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20元;
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50元;
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600元。
2025年广东农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28日。在此期间完成缴费的居民,可从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全年养老保险待遇。
特殊说明:部分地区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缴费时段,但通常需在2024年底前完成,建议以当地村委会或医保部门通知为准。
一、参保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广东省户籍(港澳台居民在居住地)、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港澳台居民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办理方式及流程
(一)线上办理
1、通过互联网渠道:登录粤省事小程序、广东政务服务网,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登记表》,提出参保申请。
(二)线下办理
1、携带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
2、办理地点:户籍地(港澳台居民居住地)的县级社保经办机构、镇街(村居)党群服务中心或邮政储蓄银行代办窗口。
3、办理流程:现场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登记表》,提出参保申请。
三、缴费办理
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可凭身份证到户籍地所在地的对外经办机构办理委托银行代扣手续,再由社保经办机构推送应征信息给税务部门征收。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