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矿山征收补偿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补偿:依据土地原用途及当地土地市场价值评估确定。若为耕地,一般按照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补偿。也有一些地区是根据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如盐池县宋新庄煤矿项目,水浇地按区片综合地价26800元/亩执行,旱耕地按不低于综合地价的0.6倍执行,为16100元/亩。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对矿山上的建筑物、设备、树木等进行评估作价补偿。例如房屋按重置成本结合成新程度补偿,青苗按品种、生长阶段等给予相应补偿。在神农架林区寨湾磷矿项目中,青苗补偿标准根据《神农架林区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
矿业权价值补偿:考虑矿山剩余可采储量、资源品位、开采条件等因素,评估确定矿业权的价值并予以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矿山停产造成的预期利润损失、员工安置费用等综合计算。一般会参考近一年或几年的平均利润,结合停产期限来确定补偿金额。
搬迁费用补偿:包括设备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费用。具体补偿标准需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或合理估算来确定。
其他补偿:如因征收导致的员工安置费用等。矿山可能需要支付员工的遣散费、再就业培训费用等。
矿山征收林地补偿标准没有全国统一的具体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1、土地补偿费:一般按照该林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计算。例如,某林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每亩1000元,那么土地补偿费可能在每亩6000元至10000元之间。
2、安置补助费: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林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林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林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林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补偿,比如树木的种类、数量、规格等因素确定补偿金额。对于林下种植的农作物等青苗,也会按照其生长阶段和预期收益给予相应补偿。
4、森林植被恢复费:由用地单位按照规定缴纳,用于恢复因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费用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林地类型有所差异,一般由相关部门评估确定。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征用、占用林地补偿费收取和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暂行办法》,林地补偿费根据林地类型不同有所区别,如人工成林林地、疏林地,平川地12元/平方米,山坡地10元/平方米;经济林林地,平川地20元/平方米,山坡地16元/平方米等。
矿山征收价格没有统一的明细表,其补偿标准因地区、矿种、土地类型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以福建省为例,为你介绍矿山征收补偿的相关标准及部分案例:
土地补偿: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3号),各地制定了不同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例如,松溪县郑墩镇前进村区片综合地价为54万元/公顷,地类调整系数分别为:水田、其他园地、农村道路、沟渠、田坎1.0;竹林地、其他草地0.24。上杭县蛟洋镇梅坝村和下道湖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72.45万元/公顷,地类调整系数分别为耕地1.0、园地0.42、草地0.42、其他农用地0.42。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如南平市建阳区麻沙镇井窠矿区建筑用凝灰岩(机制砂)矿项目,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水田(水稻)2.1825万元/公顷、乔木林地(乔木)2.9115万元/公顷、其他园地(果)13.0950万元/公顷执行。上杭县青苗补偿费按照2.7万元/公顷计发。
矿业权价值补偿:矿业权价值补偿通常会考虑矿山剩余可采储量、资源品位、开采条件等因素,通过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例如,河北省制定了《河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2024版)》,其中石灰岩熔剂用的基准价单价为1.50元/吨,水泥用和建筑及其它用为1.30元/吨;白云岩冶金用基准价单价为1.50元/吨,建筑及其它用为1.30元/吨等。
如果你想了解更具体的矿山征收价格,建议咨询当地的自然资源部门或相关政府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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