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工医保医院门诊费用可以报销。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职工医保建立了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发生的常见病、多发病医疗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保障范围,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例如,阜新市规定,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均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的起付标准为 300 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3000 元。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等级和类型,设置差异化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传染和精神疾病专科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 60%、退休人员为 65%;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 55%、退休人员 60%;三级(含三甲)医疗机构在职职工 50%、退休人员 55%。
苏州市则规定,每一结算年度内,在职职工个人自付 600 元、退休人员个人自付 400 元后,在规定限额 13000 元内由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结付。在职职工在符合条件的一级及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 80%、75%、60%;退休职工相应比例分别为 90%、85%、70%。
西藏自治区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普通门诊统筹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 300 元,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降低 3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3000 元。参保人员在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在职人员 70%、退休人员 80%;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在职人员 60%、退休人员 70%。
职工医保医院门诊费用的报销方式主要有即时结算和手工(零星)报销两种,具体如下:
即时结算:参保人员携带医疗保险证、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到当地定点医院办理门诊就医。在就医过程中,挂号、诊疗、检查、取药等环节,医院会根据医保政策自动扣除可报销的部分,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的费用。
手工(零星)报销:
准备材料: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医药机构收费票据、门急诊费用清单、处方底方。如果是急诊,可要求提供急诊诊断证明;意外伤害就医的,可要求提供门(急)诊病历,无第三方责任人的应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有第三方责任人的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提交申请:申请人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或委托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交材料,申请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审核材料:医保经办机构接收并初审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通过原因;审核通过的从系统调取职工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建立台账,整理材料,打印《受理通知单》给申请人,推送至业务审核。医保经办机构会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和复核。
拨付费用: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结束,将材料转交至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人员再次核对票据信息后支付医疗费用至个人社会保障卡(或指定银行账户)。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