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南京市 2025 年医保政策,城乡居民医保(含农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 医疗机构级别 | 起付线 | 报销比例 |
|---|---|---|
| 三级医院 | 1000 元 | 65% |
| 二级医院 | 500 元 | 85% |
| 一级医院 | 300 元 | 90% |
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36 万元。此外,大病保险对个人自付费用超过 2 万元部分(困难人员 1 万元)按比例支付,无封顶线。
南京农保住院报销流程及时间如下:
一、报销流程
直接结算:参保居民在区内及区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须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出院结账时可直接刷卡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由本人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应由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异地转诊结算:首先由南京市三级医院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根据参保人员病情填写《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并由医院医保处(科)审核盖章确认。然后可通过医院医保服务窗口上传备案信息,或参保人员就近将表格送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也可登录 “我的南京” APP 或 “国家医保服务” APP 进行掌上备案。备案完成后,在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直接结算。
零星报销:若未进行直接结算,符合零星报销条件的参保居民可到户籍或居住地的基层经办机构办理。办理时需携带 “南京市民卡”、身份证以及医疗费票据原件,报销住院费用还需携带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转往外地医院治疗的还需携带《转外地就诊申请表回执》。
二、报销时间
参保患者在市外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院住院治疗的,应在出院后三个月内到区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报销医药费用。
外出务工者住院费用报销可延迟到年底。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