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家基础产假为98天。2025年国务院要求各省普遍延长产假至158天及以上,并设立15天配偶陪产假及5-20天育儿假。此外,一些地区还有更具体的规定,部分如下:
四川成都:自2025年2月24日起,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用人单位凭爱婴医院出具的“成都市爱婴医院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安排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一个月纯母乳喂养产假,享受出勤待遇。
江苏:2025年1月11日后(含1月11日)企业女职工生育一孩的,以及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企业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企业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获得相应补贴。其中,生育一孩补贴50%,生育二孩补贴50%,生育三孩补贴80%,补贴月份从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
湖北宜昌:鼓励支持城区用人单位将在宜合法生育妇女产假延长至1年,配偶护理假延长至30天。该政策为鼓励性文件,并非强制执行,具体由单位与职工协商,并根据单位自身情况确认是否执行。
企业产假工资的发放,根据企业是否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已缴纳生育保险: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若生育津贴高于女职工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克扣;若低于产假前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未缴纳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其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支付标准通常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执行,一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对于各地规定的奖励产假,在生育保险基金未将该增加产假工资作为生育津贴纳入社会保险统筹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女职工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
企业在员工产假期间需要缴纳社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产假期间,女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应继续按照法定比例为其缴纳社保,职工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仍需按原比例缴纳,由用人单位从职工产假工资或生育津贴中代扣代缴。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完全由用人单位缴纳。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保,职工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