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低保户看病享有多项优惠政策,主要包括资助参保、住院及门诊费用救助、大病保险倾斜等方面,具体如下:
1、资助参保:各地一般会对低保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例如,六安市对低保对象给予 80%-90% 定额资助,泰州市对低保对象按照个人缴费标准的 100% 资助参保。
2、住院费用救助:低保户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可获得救助。如成武县规定,低保对象医疗救助不设年度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 70% 比例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 3 万元。对三重制度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 5000 元以上部分按 70% 比例给予再救助,年度再救助限额为 2 万元。
3、门诊费用救助:对于因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低保户,其自付费用可获得救助。如左权县规定,城乡低保对象中化疗、透析患者享受慢性病待遇后,自付费用(不含自费)按 70% 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最高限额 1500 元。
4、大病保险倾斜:低保户在大病保险方面可享受倾斜政策。例如成武县规定,低保对象中的参保职工,大病保险住院起付线由 2 万元下调为 1 万元,个人负担符合医保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用补偿比例提高到 85%,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参保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 5000 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 5000 元(含)以上、10 万元以下补偿比例为 65%,10 万元(含)以上、20 万元以下补偿比例为 70%,20 万元(含)以上、30 万元以下部分补偿比例为 75%,30 万元(含)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 80%。
5、先诊疗后付费:部分地区规定,低保户经基层首诊转诊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 “先诊疗后付费”,全面免除其住院押金。如濮阳市规定,经基层首诊转诊的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享受此政策。
低保户看病门诊可以报销。
低保户门诊费用报销通常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参加了新农合或城镇医保,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且费用属于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等。
报销比例方面,各地政策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低保户在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较高,如 2025 年部分地区规定低保户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可达 90%。对于门诊慢特病,低保户在办理相关认定手续后,报销比例也较高,通常能达到 70%-90%,且报销限额比普通门诊高。此外,部分地区的低保户在医保报销后,对个人负担仍较重的门诊费用,可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进行二次报销。
低保户看病报销流程因门诊和住院情况以及是否异地就医而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流程
普通门诊:低保户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看病、拿药时,直接刷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系统会自动按照报销比例计算报销金额,个人只需支付剩余的自付部分。例如,2025 年某地低保户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 90%,若看病花费 100 元,系统会自动报销 90 元,个人仅需支付 10 元。
门诊慢特病:对于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低保户,需先办理门诊慢特病认定。拿着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到当地政务服务中心的医保窗口填写申请表,审核通过后,下次看病时直接刷卡就能享受相应待遇,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一般也为 90%,且报销限额比普通门诊高。
二、住院报销流程
本地住院:住院时,低保户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低保证,前往医院的医保办进行登记,告知工作人员自己的低保户身份。治疗期间,医生会优先使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和项目。出院时,在医院结算窗口刷社保卡,系统会自动计算出普通医保报销金额和低保医疗救助金额,个人只需支付剩余的自付部分。
异地住院:跨省或跨市就医时,低保户需提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或当地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在异地定点医院就医,出院时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流程与本地住院类似。若未及时办理备案,出院后需携带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发票、低保证、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地医保部门办理手工报销,一般 15-20 个工作日就能到账。
此外,部分地区还实现了大病保险二次报销的 “一站式结算”,出院时系统会自动计算二次报销金额并直接抵扣费用。若当地未实现,低保户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诊断证明书和医保结算单等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申请线下报销。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