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地居民办理港澳通行证,需准备符合标准的照片、身份证等材料,向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具体如下:
1、申请材料
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申请人向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受理: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审批: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领取证件:申请人在收到审批结果通知后,可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证件,也可选择邮寄送达。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
一般情况下,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时限为7个工作日。受理当日、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工作日,遇补充申请材料、审批核查等特殊情况,不受上述时限限制。
此外,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例如丹东市承诺证件办理时限为6个工作日,旅游类签注立等可取,其余签注为3个工作日。
港澳通行证没有年龄限制。
无论年龄大小,只要符合相关申请条件,都可以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不过,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办理时须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申请的意见、监护关系证明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