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小产假的规定仍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执行,具体天数如下: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此外,女职工小产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
小产假期间一般不扣工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具体来说,如果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若怀孕满4个月流产,则享受42天产假,在这些法定产假期间,工资应按照上述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不得克扣。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生育保险,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若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产假期间公司不发工资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公司已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且生育津贴足额发放,公司在生育津贴覆盖期间不发工资是合法的。但若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公司未补足差额,则公司仅发放生育津贴而不补足基本工资差额的行为不合法。如果公司未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那么公司不发工资是不合法的,此时应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