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2025年职工社保缴纳标准自10月1日起执行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同时各险种保持固定缴费比例,生育保险已包含在医疗保险相关缴费规则中,具体标准如下:
1、缴费基数
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这四大险种的缴费基数标准统一,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124元,上限为25620元。该基数通常以职工上一年度1-12月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确定,工资高于基数上限按上限缴费,低于基数下限按下限缴费。
2、缴费比例
社保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仅单位缴纳,个人无需缴费,具体比例如下:
| 险种 | 单位缴费比例 | 个人缴费比例 |
|---|---|---|
| 基本养老保险 | 16% | 8% |
| 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 | 9.5%(困难企业为 8%) | 2% |
| 失业保险 | 0.5% | 0.5% |
| 工伤保险 | 0.2%-1.9%(按行业风险等级确定,还会依据单位上年度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动态浮动) | 0% |
| 生育保险 | 包含在医疗保险缴费中,无需额外单独缴纳 | 0% |
3、最低基数对应月缴费金额参考
以最低缴费基数5124元核算,可大致算出单位和个人的月缴费金额,具体如下:
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5124×16%=819.84元,个人缴纳5124×8%=409.92元;
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单位缴纳5124×9.5%=486.78元,个人缴纳5124×2%=102.48元;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5124×0.5%=25.62元,个人缴纳5124×0.5%=25.62元;
工伤保险:按最低费率0.2%算,单位缴纳5124×0.2%=10.25元,按最高费率1.9%算,单位缴纳5124×1.9%=97.36元,个人均不缴费。
天津职工社保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缴纳,核心流程是先完成单位社保开户关联,再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最后通过税务渠道完成申报缴费,2024年起社保费征期为自然月,每月1日-当月最后一日均可办理缴费,具体流程如下:
一、前期开户关联
单位社保登记:新注册企业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时,可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无需额外单独办理。若未同步办理,可通过天津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提交单位资质材料完成补登记。
完成税务关联:登记后需完成社保与税务部门的信息关联,可通过天津市电子税务局或线下税务大厅签订银税三方划缴协议,方便后续社保费自动划扣。
二、职工参保登记
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先为职工办理就业登记,收集职工身份证信息、工资明细等参保所需材料。
提交参保申请:登录天津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申请提交“城镇职工增加”,办理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的参保登记。该信息审核通过后会自动共享给医保部门,医保部门同步完成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审核。
三、月度申报缴费
申报缴费基数:单位根据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月平均额,确定缴费基数(2025年10月起基数上下限为5124元-25620元),通过税务部门的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申报缴费基数,工资超上限按上限申报,低于下限按下限申报。
提交缴费申报:确认基数后,单位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或线下税务大厅窗口提交全员社保缴费申报,同时代扣职工个人需承担的社保费用。
完成费用缴纳:申报后银行会依据三方协议自动从企业账户划扣费用;也可由单位通过商业银行手动缴纳,缴费完成后可在税务或社保平台查询缴费记录。
四、特殊情况处理流程
人员增减变动:职工离职时,单位需及时在天津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城镇职工减少”手续,完成社保减员,避免多缴;新增职工则按上述参保登记流程办理增员,确保社保无缝衔接。
社保补缴:若存在漏缴情况,单位需先核对漏缴时段和金额,2024年后常规漏缴可直接通过税务渠道申报补缴;特殊情形补缴需先经人社、医保部门核定应缴金额,再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补缴时需按规定缴纳滞纳金等费用。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