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房屋拆迁的时候一般是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的,不同的地方补偿标准有所不同,但是房屋需要经过评估决定,然后双方签订一份补偿协议。那么民法典房子70年后补偿是怎样规定的?下面由律科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一般来说,会有三种处理方法:
1.到期后,如果你还要使用这套房子的话,那么就自动续费,去补交土地出让金、税金、二次抵押出让金续期。
2.还有一种就是没到期,但国家因为规划要拆你房子的话,国家会给出相对应的补偿,按照目前的赔付比例,住宅的话大概是1:1.2吧,而商业住宅,如公寓和商铺,则是1:3的赔付。
3.没到期,你的房子因为天灾人祸,塌了的话,也不用太过于担心。国家也会给出相应的补偿和帮助你重新修缮。
根据《城市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有相关规定内容。
产权房子到期的话,还能居住的话,会自动续期,只要提前一年去交钱就可以了。补的费用不会超过5位数,最低不得低于15.6元/平米。
举个例子吧,深圳就有过一个案例,当时深圳国际商业大厦,是20年产权,2001年就已经到期了。当时业主们以基准价的35%缴纳出让金,就完全续期了。
商品房是归您所有,拥有所有权,70年是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70年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是可以自动续期的,如果发生拆迁可以依据拆迁规定获得拆迁补偿。补偿的计算各地区有不同的具体规定。
《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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