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孩子年龄、父母婚姻状况准备对应材料,再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部分情况可线上申报,具体流程和步骤结合本地规定如下:
1、提前准备对应材料
| 孩子情况 | 所需核心材料 |
|---|---|
| 父母双方健在(未满10周岁) | 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以及父母共同签署的书面改名申请 |
| 父母双方健在(10-17周岁) | 除上述父母相关证件和书面申请外,还需孩子本人签字同意的书面材料 |
| 父母一方失踪/死亡 | 另一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失踪文书或注销原因为死亡的《户口注销证明》,以及单方书面改名申请 |
| 父母一方死亡且另一方再婚(未满10周岁) | 再婚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再婚父母共同签署的书面申请 |
| 父母一方死亡且另一方再婚(10-17周岁) | 除再婚父母的相关证件和共同书面申请外,需额外提供孩子本人签字同意的材料 |
| 16-17周岁且以自身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 孩子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本人签署的改名申请和承诺书 |
2、提交申请并办理
线下办理:监护人(或符合条件的孩子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共同前往孩子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申请。比如孩子父母健在且孩子满10周岁的,父母需一同到场,现场核验材料原件。窗口受理后会核对信息,确认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后进入核准环节。
线上申报:可通过“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找到治安户政业务办理板块的姓名变更模块,按提示上传材料照片完成申报,后续等待窗口核验结果即可。
3、等待审核办结并更新证件
本地承诺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通过后,派出所会直接更新户口本上孩子的姓名信息。之后监护人可凭更新后的户口本,为孩子办理新的身份证(若已办理过身份证);若孩子还未办理身份证,后续按正常流程申领即可,整个办理过程免费。
需要注意的是,父母离婚后若未就孩子改名达成一致意见,申请变更会被不予受理;且拟变更的姓名需符合公序良俗,用字需在《通用规范汉字表》内。
小孩子改名字原则上需要父母双方同时到场,但存在多种特殊情形可简化流程,具体要求依据《福建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则确定,详细情况如下:
常规情况:未满18周岁的孩子申请变更姓名,须由亲生父母协商一致并同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其中已满8周岁的,还应当征得孩子本人签字同意。
父母一方死亡:无需已故一方到场,由在世一方持注销原因为死亡的《户口注销证明》,单独到派出所办理即可。若在世一方再婚,子女未满8周岁的,由在世一方和继父(母)协商一致并同时到场办理;子女已满8-18周岁的,需先征得孩子本人同意,再由在世一方和继父(母)共同到场办理。
父母离婚:若双方未就孩子改名达成一致意见,派出所将不予受理改名申请;只有双方协商一致,才需共同到场办理,或按双方达成的书面约定及相关材料办理。
特殊劳动收入情形:子女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且以本人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无需父母到场。
此外,若父母一方因异地、患病等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通常可提前准备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同意改名的书面声明,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具体可提前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确认材料要求。
充足的理由核心要围绕“影响孩子日常使用”“契合家庭关系变动”“符合习俗且尊重孩子意愿”这几点,这些理由贴合实际且易被户籍部门认可,具体如下:
1、姓名含生僻字,影响日常事务办理:这是户籍部门认可度很高的理由。若孩子名字里有像“龑”“翾”等不常见的生僻字,在办理入学登记、医保社保参保、银行卡开户等业务时,容易出现电脑系统无法录入、识别的问题,后续还需反复沟通核验,给孩子的学习和家长的办事流程增添诸多麻烦。申请时可写明具体生僻字及曾遇到的办理难题,理由会更有说服力。
2、名字有歧义或谐音,损害孩子心理:若孩子名字的谐音容易引发不当联想、被同学起绰号,可能对其心理造成负面影响。比如名字叫“杜子腾”(谐音肚子疼)、“范统”(谐音饭桶)等,孩子在学校可能被同伴调侃,进而产生自卑、抵触社交的情绪。这种情况下,说明改名是为保护孩子心理健康,理由十分合理。
3、重名率高,造成生活学习混淆:要是孩子的名字比较常见,在班级、学校里出现多名重名者,容易出现点名认错人、作业提交混淆、领取快递或通知出错等情况。例如班里有两个“李明轩”,老师布置作业、组织活动时经常需要额外区分,给孩子的学习和集体生活带来困扰,以此为理由申请改名,贴合日常场景,易被采纳。
4、契合家庭关系变动需求:父母离婚、再婚等家庭结构变化时,改名理由也很充分。比如父母离婚后孩子长期随一方生活,为让孩子更好融入新的生活环境、明确抚养关系,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申请改名;或是父母再婚,孩子需随继父/继母共同生活,改名可增强孩子对新家庭的归属感,申请时附上离婚协议、双方协商同意书等材料,理由会更扎实。
5、与家族长辈重名,违背民俗礼仪:很多家族有避免晚辈与直系长辈重名的习俗,以此体现对长辈的尊重。若孩子的名字和祖父、外祖父等祖辈重名,日常称呼时容易混淆,也不符合家族传统礼仪。这种情况下,可说明经家族成员商议后决定改名,同时能补充家族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让理由更具合理性。
6、尊重孩子自身意愿(年满8周岁):根据相关规定,年满8周岁的孩子已有一定认知能力,其自身的改名意愿需被重视。若孩子明确且强烈地对现有名字表示不满,甚至因名字产生抵触情绪,影响到日常的学习心态和人际交往,可在申请中说明孩子的想法,并让孩子配合表达意愿,这种基于孩子自身诉求的理由也很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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