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误工费赔偿核心是结合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通用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误工收入(日/月/年)×误工时间,具体标准和计算细节分以下情况说明:
1、有固定收入人群
这类人群的误工费按误工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比如受害人月固定工资6000元,受伤后单位停发其2个月工资,那误工费就是6000×2=12000元;若单位仅扣发当月绩效1000元,其余工资正常发放,则误工费按1000元计算。主张该类误工费需提供劳动合同、近3-6个月工资流水、单位误工证明,若收入超个税起征点,还需补充完税证明佐证。
2、无固定收入人群
该类人群分两种核算方式。一是能举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按该平均收入计算,例如个体工商户近三年年均收入18万元,日均收入约493元,误工30天则误工费为493×30≈14790元;二是无法举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就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像外卖骑手、自由职业者等,可查询当地统计局公布的居民服务行业平均工资来核算。
3、特殊人群
对于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受害人,并非绝对不能获赔。若能提供返聘合同、兼职收入流水等,证实因误工导致收入减少,也可主张误工费;已满16周岁且以自身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因伤误工时,可按实际收入损失计算误工费,需提供劳动证明和收入凭证。
而上述计算中关键的误工时间,常规情形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嘱休息时长为准;若受害人因伤致残且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若双方对误工时长有争议,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专业鉴定来确认。
误工费赔偿的证明材料核心围绕“误工时间”和“收入损失”两大关键要素准备,不同职业、不同情形下所需材料有所差异,具体可分为基础通用材料、分人群核心材料和特殊情形补充材料三类,详情如下:
1、基础通用材料
身份与侵权事实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用于确认索赔主体身份;若涉及交通事故、工伤等纠纷,还需补充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认定书等,明确误工的诱因及责任归属。
误工时间证明:核心是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出院小结、休假建议书等,需加盖医院公章,清晰标注建议休息时长;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或双方对误工时长有争议,需补充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鉴定意见书》,其法律效力更强。
2、分人群核心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者(如上班族):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真实性;近3-6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要能清晰显示发放单位及“工资”标注;单位出具的误工及工资扣发证明,需注明误工起止时间、扣发工资金额,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若月收入超过个税起征点,还需补充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佐证收入金额。
无固定收入者(如临时工、农民):可由村(居)委会或用工单位出具收入说明,注明工作内容、日均收入和误工时间,需负责人签字并留存联系方式;也可提供近期的劳务合同、工作记录、零散收入流水等。若无法举证收入,虽无需额外材料,但可引用当地统计局发布的同行业平均工资标准作为主张依据。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如小商户、自媒体人):需准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经营资质,证明职业合法性;近1-3年的纳税申报表、完税凭证;同时附上银行经营流水、业务合同、交易发票等,以此佐证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若有进货单、物流单据等,也可作为收入稳定性的辅助证明。
3、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退休后再就业者:要提供返聘合同或劳务合同,同时搭配工资流水和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重点证实误工期间实际劳动收入减少,而非退休金受损。
有兼职收入者:除本职工作的相关证明外,还需补充兼职合同、兼职单位的收入流水及误工扣发证明,明确兼职收入因误工产生了实际损失。
未成年人/学生:这类人群原则上无误工费,但若是已满16周岁且以自身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需提供劳动协议、收入流水;若需主张监护人因陪护产生的误工损失,可提供监护人的误工证明和收入材料。
主张误工费时,医院开具的证明核心是用来佐证误工事实和误工时长,主要包括诊断证明书、休假/病假条,搭配完整病历能形成更严谨的证据链,具体要求如下:
1、疾病诊断证明书:这是核心基础证明之一。上面要清晰写明受害人的具体伤情,比如“左腕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等,同时必须明确标注建议休息的时长,像“建议全休4周”或“自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25日需卧床休息”。该证明需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以此证实伤情确实达到了需要停工休养的程度,是误工必要性的关键依据。
2、休假证明/病假条:它是明确误工时间段的直接凭证。内容上要精准注明请假的起止日期,避免模糊表述,和诊断证明中的休息建议相互印证。比如诊断证明写建议全休1个月,病假条就需对应标注具体的起止时间,且需有主治医生签字和医院相关科室盖章,进一步确认误工时间的合理性,方便核算误工费时长。
3、完整病历资料:包含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检查报告等。病历里会详细记录受伤时间、就诊流程、治疗方案、恢复情况等内容,能辅助佐证误工与伤情的关联性。例如住院病历中的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可证明受害人因伤接受系统性治疗,确实无法正常工作;若后续双方对误工时长有争议,这些病历记录也能作为补充依据支撑主张。
若伤情复杂、需延长休息时间,复查时可让医生更新开具休假证明;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后续还可结合病历及康复评估情况,补充相关医疗证明,以此佐证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所有证明务必留存原件,且确保盖章清晰,避免因材料瑕疵影响索赔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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