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员工怀孕被辞退的赔偿,核心是先区分辞退合法与否:合法辞退一般无需赔偿,违法辞退则按“2N”支付赔偿金,员工也可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并补发工资,同时可主张“三期”相关待遇损失。
一、辞退合法性判断
1、合法辞退(无需赔偿)
孕期女职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且无需补偿,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本单位工作且拒不改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用人单位需充分举证过错事实,否则易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2、违法辞退(需赔偿)
无上述法定过错,仅因怀孕、产假等原因辞退,或依据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解除,均属违法解除。
二、赔偿标准与计算方式
1.核心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N)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
计算规则: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经济补偿(N)=工作年限×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全部货币性收入)。
工作年限:每满1年算1个月;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按0.5个月算。
月工资上限:若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按3倍计算,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示例:工作5年8个月,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6000元,赔偿金=6000元/月×6个月×2=72000元。
2.额外可主张的“三期”待遇
工资损失: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部分地区支持赔偿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损失,按原工资标准计,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生育待遇:未缴生育保险的,需补足生育津贴(低于工资的按工资补足)、生育医疗费用等;已缴但因辞退导致断缴无法享受的,由单位赔偿相应损失。
3.继续履行合同的救济
员工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恢复劳动关系,补发辞退期间的工资,并保障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正常待遇。
三、维权流程与证据准备
1、收集证据
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怀孕证明(如医院诊断书)、辞退通知、考勤记录、绩效考核材料、沟通记录等,用于证明劳动关系、怀孕事实、辞退行为及工资标准。
2、维权途径
协商: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或恢复劳动关系,签订书面协议留存。
投诉: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责令改正并支付赔偿。
仲裁:协商/投诉无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三期”待遇等。
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员工怀孕一直请病假,公司核心按“核实证明—依规付薪—医疗期管理—合规沟通—异常处置”五步处理,坚守“医疗期内不得违法解除、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底线,同时区分病假真伪与医疗期内外差异。
一、核实病假真实性与合规性(首要步骤)
1、规范材料审核
要求员工提交二级以上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假条(明确休息时长与医学理由,如先兆流产、妊娠高血压等),必要时可核对诊疗记录或与医院沟通(需员工授权)。对多医院频繁出具证明、病假时长明显超出同孕周合理范围等异常情况,启动重点核查。
2、明确审批流程
建立“提交证明→部门审批→HR复核→结果反馈”的标准化流程,禁止无故拒绝符合条件的病假申请,同时留存完整审批记录,避免管理纠纷。
二、依法支付病假工资(保障核心权益)
1、计算规则
医疗期内病假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或集体合同执行;无约定的,一般按连续工龄确定比例(如工龄不满2年按本人工资60%,满8年及以上按100%),但无论何种方式,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厦门2025年最低工资2030元/月,病假工资最低不低于1624元/月。
2、特殊情形处理
连续休假超6个月的,按规定支付疾病救济费(通常低于病假工资,具体比例依当地政策与工龄确定),仍需满足最低工资80%的底线要求。
三、医疗期管理与期限把控
1、医疗期时长
孕期病假计入法定医疗期,时长按员工实际工作年限与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
实际工作≤10年,本单位≤5年:3个月;本单位≥5年:6个月。
实际工作≥10年,本单位≤5年:6个月;5-10年:9个月;10-15年:12个月;15-20年:18个月;≥20年:24个月。
2、医疗期内保护
医疗期内,公司不得以病假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降低工资、停缴社保。若员工能从事部分工作,可协商调整岗位、缩短工时或安排远程办公,减少病假对工作的影响。
3、医疗期满处置
医疗期满后员工仍需治疗且无法从事原工作及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N,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医疗补助费;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终止劳动关系,但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单方解除。
四、主动沟通与人文关怀(降低管理风险)
1、定期沟通跟进
与员工保持常态化沟通,了解健康状况与实际困难,传递孕期关怀,同时明确工作衔接需求,避免因长期缺勤导致工作断层。
2、提供合理便利
结合医疗建议,为员工调整工作内容(如减少体力劳动、避免夜班)、弹性工时或远程办公,帮助其平衡孕期健康与工作,降低长期病假概率。
五、异常情况处置(坚守合规底线)
1、虚假病假处理
查实员工伪造病假证明、无正当理由长期缺勤等严重违纪行为,可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需充分举证违纪事实。
2、避免违法操作
严禁以“怀孕请假过多”为由辞退员工,不得因病假扣发工资、停缴社保或变相降薪,否则将面临违法解除的赔偿金(2N)及相关待遇赔偿风险。
员工怀孕期间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得直接终止,应自动续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全部结束,通常是婴儿满1周岁。这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的强制要求,不受合同约定或单位单方决定影响。
一、续延规则与期限
1、法定续延
合同到期时员工已怀孕,劳动关系自动延续,无需重签新合同;续延期间双方按原合同履行权利义务,单位不得降薪、调岗(协商一致除外),员工正常享受“三期”待遇。
2、续延终点
一般至哺乳期结束(婴儿满1周岁);若婴儿未满1周岁时出现法定延长情形(如婴儿体弱),按当地规定顺延。
二、例外情形(可终止/解除)
1、员工存在法定过错
孕期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致重大损害、被追究刑事责任等),单位可依法解除,不受“三期”限制,但需充分举证。
2、单位主体消灭
单位被宣告破产、吊销执照、责令关闭等,劳动关系可依法终止,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N),并补足“三期”相关待遇损失。
三、违法终止的后果
1、员工选择
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补发续延期间工资;或要求支付违法终止赔偿金(2N,即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同时可主张“三期”待遇损失(如产假工资、生育津贴等)。
2、计算示例
员工工作5年,月均工资6000元,违法终止赔偿金=6000元/月×5个月×2=60000元。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