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一次性补贴核心分两类,一类是退休时的一次性退休补贴(针对符合条件的“中人”),另一类是病故/牺牲后的一次性抚恤金,2026年执行全国统一与地方细则结合的标准,以下是精准政策与计算口径。
一、退休时一次性退休补贴(改革后“中人”专属)
政策依据:人社部发〔2015〕28号、人社厅发〔2016〕38号,2014年10月1日养老保险改革后实施。
发放范围: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中人”,且改革前获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高级专家等荣誉,或符合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条件(如高海拔、特殊岗位等)。
计算标准:一次性退休补贴=本人2014年9月基本工资×提高的计发比例×计发月数(多数地区按180个月,部分特殊情形240个月)。
基本工资:机关为基础工资+级别工资,事业单位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不含绩效、补贴。
计发比例:按改革前政策确定,多荣誉不叠加,合计不超100%。
申领流程:退休时由单位人事统一申报,人社部门审批后一次性发放至社保卡金融账户。
二、病故/牺牲一次性抚恤金(退休人员离世后)
政策依据:《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民发〔2014〕101号)、人社部相关规定。
病故标准(2026年执行):202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188元)×2+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离退休费×40。
因公牺牲标准: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生前4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
关键说明:基本离退休费含警衔津贴,不含取暖、物业等非基本补贴;由县级以上政法机关发放,15-30个工作日到账。
三、其他一次性补贴(地方差异化)
丧葬补助金: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计发(主流口径),各地标准有差异,以人社部门公布为准。
住房一次性补贴:部分地区对无房或住房未达标退休人员发放,公式为(应享受面积-已购面积)×每平米补贴标准,各地政策不同。
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2016年1月1日前生育且仅1孩,按当地标准发放,如北京12000元、上海8000元等。
四、注意事项
一次性退休补贴不重复享受,同类型荣誉按最高比例核算。
抚恤金、丧葬补助金自死亡次月起核拨,材料齐全15-30个工作日到账。
各地在计发月数、补贴比例上可能有细则,以当地人社、财政文件为准。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工资计算按“老人、中人、新人”分类,2026年十年过渡期已结束,统一按新办法核算,核心为“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其中“中人”额外享过渡性养老金。以下是2026年最新精准计算方法与要点:
一、人员分类与核心公式
老人(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按改革前老办法,基本退休费=退休前基本工资×工龄计发比例(35年及以上90%,30-34年85%,20-29年80%,20年以下70%),加地方补贴。
中人(2014年10月1日前参保、之后退休):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待遇=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
新人(2014年10月1日后参保):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待遇=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
二、新办法各项计算细则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总缴费年限。
过渡性养老金(中人专属):退休时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多数省份1.3%,以当地规定为准)。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60岁139,55岁170,50岁195)。
职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同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
三、关键参数说明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改革前工龄、军龄等)与实际缴费年限,以档案与社保记录为准。
视同缴费指数:按当地人社部门公布的《视同缴费指数表》,依退休时职务、职称、工龄确定。
实际缴费指数:当年缴费基数÷上年社平工资,历年平均值为实际平均缴费指数。
计发基数: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每年更新,可查当地人社厅官网。
四、计算示例(中人,60岁退休)
假设某中人60岁退休,本省上年度社平工资8000元,平均缴费指数1.2,缴费年限40年(视同20年,指数1.4;实际20年,指数1.0),个人账户储存额15万元,职业年金10万元,过渡系数1.3%。
基础养老金:8000×(1+1.2)÷2×40×1%=3520元。
过渡性养老金:8000×1.4×20×1.3%=2912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150000÷139≈1079.14元。
职业年金:100000÷139≈719.42元。
月退休待遇:3520+2912+1079.14+719.42≈8230.56元。
2025年1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渐进式延迟退休与弹性退休并行的新规,核心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决定及《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2026年按“渐进延迟+弹性选择”执行。
一、法定退休年龄(渐进式延迟)
男性(含干部、工人):每4个月延迟1个月,从60周岁逐步延至63周岁(2039年底完成)。
女干部(管理/专业技术岗):每4个月延迟1个月,从55周岁逐步延至58周岁;县处级及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按60周岁为基准延至63周岁。
女工人:每2个月延迟1个月,从50周岁逐步延至55周岁(2039年底完成)。
示例(2026年):1965年1月出生男性,退休年龄60岁1个月;1970年1月出生女性工勤岗,退休年龄50岁6个月。
二、弹性退休规则(2025年起实施)
弹性提前退休:缴满最低养老金年限可自愿申请,提前最长不超3年,且不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干部≥55、女工人≥50),个人书面申请即可,单位不得拒绝。
弹性延迟退休:仅适用于非管理岗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与单位协商一致可延迟最长3年;公务员及管理岗人员“到龄应退”,不得弹性延迟。
办理要求:提前1-3个月书面告知单位,按干部人事权限报批,延迟期间待遇按在职标准执行。
三、特殊情形退休规定
特殊工种:符合条件可提前5-10年退休,按国家目录认定,以档案记录为准。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50、女≥45,缴费满15年可提前退休。
其他:如高级专家等特殊人才,按国务院相关规定经批准可适当延迟,最长不超65周岁。
四、2026年办理提示
以本人出生年月、岗位性质确定渐进式退休年龄,可向单位人事或人社部门查询。
弹性退休需提前准备书面申请、缴费记录等材料,按程序报批。
公务员及管理岗人员无特殊批准不得延迟退休,到龄须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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