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职工因病退休核心政策为“企业职工领病残津贴、机关事业单位保留病退”,核心门槛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养老保险累计缴满15年,企业端不再执行传统病退,改以病残津贴过渡至法定退休年龄。以下是最新规定详情:
一、政策核心与适用人群(2025年起执行)
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依据人社部、财政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2025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因病提前退休,改为申请病残津贴,领取至法定退休年龄后自动转为基本养老金,待遇不重新核算。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沿用传统病退政策,需同时满足年龄、工龄、社保缴费与劳动能力鉴定条件。
二、企业职工病残津贴关键规则
申请条件: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经设区市级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津贴标准(按距法定退休年龄划分):
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以内:按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执行,国家调整养老金时同步调整。
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按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执行,按全国总体调整比例同步调整。
缴费不满15年:按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累计缴费不足5年支付12个月,满5年以上每多缴1年增加3个月(不满1年按1年算)。
重要待遇:领取期间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医保按规定参保缴费,保障待遇不变。
三、机关事业单位病退关键规则
核心条件:男性≥50周岁、女性≥45周岁;工作年限满10年且养老保险累计缴满15年(含视同);经市级及以上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本人自愿申请并经任免机关批准。
待遇计算:按正常退休养老金计发办法,因提前退休,实际领取金额会低于正常退休标准。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要点
鉴定标准: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由3名以上专家评审,得分≥100分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具体病种无绝对关联,以病情严重程度为核心。
鉴定流程:个人申请→单位/社区初审→提交病历等材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鉴定→出具鉴定结论,鉴定费用多由医保基金或财政承担。
五、办理流程与注意事项
办理流程:个人提交申请→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劳动能力鉴定→审核通过后发放津贴(企业)或办理病退(机关事业单位)。
注意事项:
年龄与工龄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不可随意更改。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提供完整档案材料佐证。
病残津贴不可替代工伤保险待遇,因工致残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各地细则可能有差异,以参保地人社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六、特殊情形处理
缴费不足15年:企业职工按上述年限对应领取短期津贴;机关事业单位一般无法办理病退,可按规定延长缴费或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因工致残(1-4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领取伤残津贴,达法定退休年龄后转为养老金,伤残津贴高于养老金的差额部分继续发放。
2026年职工因病退休/病残津贴的核心条件按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分设,均需同时满足参保、劳动能力、缴费年限三大核心门槛,企业端2025年起改领病残津贴,机关事业单位保留传统病退,以下是最新详细规定。
一、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病残津贴条件(2025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执行,原病退政策停止)
参保身份: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正常参保人员,无断缴或欠费。
年龄要求: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传统病退的男50、女45周岁硬性年龄限制)。
劳动能力鉴定:经设区市级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1年内有效,依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由3名以上专家评审,得分≥100分判定。
缴费年限: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缴费不满15年的,按规定发放短期津贴,具体为累计缴费不足5年支付12个月,满5年以上每多缴1年增加3个月(不满1年按1年算)。
其他:本人自愿申请,领取期间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医保按规定参保缴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办理因病退休条件(沿用传统政策)
年龄要求:男性≥50周岁、女性≥45周岁。
工龄与缴费:工作年限满10年,且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劳动能力鉴定:经市级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同企业职工。
审批要求:本人自愿申请,并经任免机关批准。
待遇:按正常退休养老金计发办法核算,因提前退休,实际金额低于正常退休标准。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要点
鉴定流程:个人申请→单位/社区初审→提交病历等材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鉴定→出具鉴定结论,鉴定费用多由医保基金或财政承担。
核心依据:以病情严重程度为核心,与具体病种无绝对关联,关键看是否完全无法从事任何工作。
四、特殊情形说明
因工致残(1-4级):不适用上述政策,按《工伤保险条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领取伤残津贴,达法定退休年龄后转为养老金,伤残津贴高于养老金的差额部分继续发放。
病残津贴与病退区别:病残津贴是企业职工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的过渡性津贴,至法定退休年龄后自动转为基本养老金;病退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提前退休状态,直接领取养老金。
2026年职工因病退休工资(含企业病残津贴、机关事业单位病退养老金)核心按“身份+缴费年限+距退休年龄”分档计发,企业端2025年起以病残津贴替代传统病退,机关事业单位沿用病退养老金核算,核心公式与调整规则如下。
一、企业职工病残津贴发放标准(2025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执行)
核心逻辑:按“缴费年限满15年与否+距法定退休年龄远近”分三类,核心公式为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中人有),病残津贴按对应规则核算。
1、满15年+距退休≤5年(含)
发放规则:执行待遇领取地正常退休养老金计发办法,国家调整养老金时按退休人员政策同步调整;达法定退休年龄后自动转为养老金,待遇不重新核算。
基础养老金=(当地计发基数+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如55岁对应170个月、50岁对应195个月)。
过渡性养老金(1996年前参保“中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各地0.8%-1.4%)。
2、满15年+距退休>5年
发放规则:先按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发放(无个人账户与过渡性养老金);国家调整时按全国总体调整比例同步调整;至距退休5年时重新核算,加入个人账户与过渡性养老金,后续按退休人员政策调整。
3、缴费不满15年
发放规则:按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发放短期津贴,无个人账户与过渡性养老金;累计缴费不足5年支付12个月,满5年以上每多缴1年增加3个月(不满1年按1年算)。
二、机关事业单位病退养老金发放标准(沿用传统政策)
核心逻辑:2014年10月1日前后参保人员分“老人”“中人”“新人”,按对应规则核算,提前退休会导致待遇低于正常退休。
1、“老人”(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按改革前标准,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全额计发,津贴补贴按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按80%计发,满10年不满20年按70%计发,不满10年按50%计发。
2、“中人”(2014年10月1日前参保、之后退休):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视同缴费年限与过渡系数计算,因提前退休,基础养老金会有减发(如每提前1年减发2%),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病退年龄对应计发月数核算。
3、“新人”(2014年10月1日后参保):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无过渡性养老金,计算规则与企业职工类似,待遇水平与缴费基数、年限正相关。
三、关键计算要点与示例
1、计发月数:病退年龄不同对应不同计发月数,如50岁男195个月、55岁男170个月、60岁男139个月,计发月数越大,个人账户养老金越低。
2、减发规则:多数地区对提前退休有减发比例,如每提前1年基础养老金减发2%,提前5年减发10%,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3、示例(企业职工,满15年+距退休≤5年)
条件:男55岁,缴费30年,缴费指数1.0,当地计发基数8200元,个人账户余额18.6万元,55岁计发月数170个月。
基础养老金=(8200+8200×1.0)÷2×30×1%=246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186000÷170≈1094元。
合计:2460+1094=3554元/月(因提前5年,比60岁正常退休少约2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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