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赔偿的核心法律依据是《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两高”相关司法解释,遵循“先交强险→后商业险→再侵权人”的赔偿顺序,以“责任认定+损失核定”为核心,以下从法律依据、赔偿主体与顺序、赔偿范围、责任划分、时效与程序五方面展开:
一、核心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179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第1183条(精神损害赔偿)、第1209-1213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主体与赔偿顺序)等,明确侵权责任构成与赔偿规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76条,规定赔偿争议处理途径、抢救费用垫付、交强险先行赔付及责任分担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2021.1.1施行):细化保险赔付、财产损失认定、特殊主体责任等。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范交强险投保、赔付、追偿等操作。
二、赔偿主体与顺序
一般顺序: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按合同赔偿;仍不足或未投保商业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民法典》第1213条)。
特殊主体
租赁/借用机动车:使用人担责,所有人/管理人有过错(如明知无驾照、车辆未年检)承担相应责任(《民法典》第1209条)。
职务行为: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可向有故意/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民法典》第1191条)。
未投保交强险: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投保人与侵权人非同一人的,共同承担相应责任(《道交解释》第16条)。
挂靠经营: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赔偿范围(含量化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
医疗费:以医疗票据为准,含急救费、医药费、住院费、手术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需病历、诊断证明、用药清单佐证。
误工费:按实际误工减少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参照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平均工资;误工期限以医嘱或鉴定意见为准。
护理费:家属护理按其误工损失算,护工护理按票据或当地护工标准算,护理期限以医嘱/鉴定确定。
交通费:就医、转院的合理费用,凭票据主张,无票据按合理标准酌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以住院天数计算。
营养费:依据伤情及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按当地标准(如20-50元/天)与营养期计算。
残疾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伤残系数;60岁以下赔20年,75岁以上赔5年,伤残系数1-10级对应100%-10%。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更换周期与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意见确定。
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同残疾赔偿金,按20年(60岁以上每增1岁减1年,75岁以上按5年)。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未成年人算至18岁,无劳动能力又无收入来源的算20年(60岁以上同前递减)。
精神损害抚慰金:依伤残等级、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酌定,通常伤残越高、后果越重,金额越高。
(二)财产损害赔偿
车辆维修/重置费用、车载物品损失、停运损失(营运车辆)、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等,以维修票据、评估报告等为依据(《道交解释》第12条)。
车辆贬值损失:需专业评估,法院视车辆使用年限、受损程度等酌定支持。
四、责任划分原则
机动车之间:按过错比例分担,全责、主责(通常70%)、次责(通常30%)、同等责任(50%)。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行人无过错,机动车一方全责;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适当减轻机动车责任(如减至80%-60%);机动车无过错,承担不超10%责任;损失系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担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
非机动车/行人之间: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
五、时效与程序
时效
保险索赔: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知道/应当知道事故发生之日起算(《保险法》第26条)。
民事赔偿诉讼: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为3年,自知道/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民法典》第188条)。
处理程序
协商:当事人自行或在交警主持下调解。
调解:向交管部门申请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不履行的,可起诉。
诉讼:直接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需提交事故认定书、医疗票据、误工证明、鉴定意见等证据。
六、关键提示
交强险实行无过错赔付,死亡伤残限额18万、医疗费用限额1.8万、财产损失限额0.2万(2020年9月19日起执行)。
商业险按合同约定赔付,医保外用药、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需看合同条款,无约定时法院通常支持合理部分。
涉及伤残/死亡的,建议及时申请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误工/护理/营养期限等,为赔偿提供依据。
交通意外处理与理赔遵循“先安全取证→报警定责→保险报案→定损理赔→争议解决”的核心逻辑,有人伤时以“救人优先”为首要原则,以下是分场景的完整流程与关键要点。
一、现场处置:安全与取证是前提
保障安全(黄金30秒):立即打开双闪,城市道路在车后50-100米、高速150米以上放置三角警示牌;夜间/雨天适当延长,人员撤离至护栏外等安全区域,防止二次事故。
分情况处置:
有人伤:先打120急救,同步打122报警;在不影响救人前提下保护现场,拍照留存证据。
无人伤轻微事故:拍照取证后,快速移车至不妨碍交通处,避免拥堵与处罚。
固定证据(定责理赔核心):
全景照:45°角拍现场,含车辆位置、车道标线、交通标志。
细节照:聚焦碰撞点、损伤痕迹、刹车痕迹等。
证件照:双方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车牌等信息。
交换信息:留存双方姓名、电话、证件与保险信息,核对有效期。
二、报警与定责:明确责任边界
报警时机:
有人伤、车辆严重损毁、责任争议、无证/酒驾/套牌、碰撞公共设施等,立即打122报警。
轻微事故无争议:用交管12123APP“事故快处”线上定责,生成电子协议书,同步至保险公司。
责任认定:
交警现场勘查后,一般10日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检验鉴定的,在结论确定后5日内出具。
对认定书有异议,3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避免超期丧失权利。
三、保险报案:避免超期影响理赔
报案时限: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联系保险公司,告知车牌、时间、地点、损失与人员情况,记录报案号;线上快处可通过12123APP推送信息至保险公司。
报案材料:事故地点、时间、经过、损失、对方信息、保单号、驾驶证/行驶证信息等。
四、定损与维修:确保损失核定准确
定损方式:
线上定损:上传现场照片、定责书等,保险公司远程核定损失。
现场/到店定损:保险公司派查勘员到场,或到指定维修点定损;有人伤时同步跟进医疗费用核定。
维修要点:选择正规修理厂,保留维修清单、发票、配件合格证;涉及伤残/“三期”(误工、护理、营养)的,治疗终结后及时申请司法鉴定。
五、理赔申请与赔付:材料齐全是关键
材料清单(按类型整理):
责任与身份:事故认定书、双方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报案号。
人身损害: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住院小结、误工/护理/营养证明、伤残鉴定报告(如有)、被扶养人相关证明。
财产损失:车辆维修清单与发票、车载物品损失凭证、停运损失证明(营运车辆)、评估报告(贬值损失)。
赔付顺序:先交强险(无过错赔付,死亡伤残18万、医疗1.8万、财产0.2万)→后商业三者险(按责任比例)→仍不足由侵权人赔偿。
赔付时效:资料齐全且无争议的,保险公司一般10日内支付赔款;线上快赔可缩短至1-3个工作日。
六、争议解决:多渠道保障权益
协商/调解:与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或申请交警调解,达成协议后签署书面调解书。
诉讼:协商无果,自知道权利受损起3年内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提交事故认定书、医疗/维修票据、鉴定意见等证据。
起、关键时限与避坑提示
报案:48小时内(无合理解释超期可能拒赔)。
责任复核:认定书送达后3日内书面申请。
诉讼时效:3年(自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
避坑要点:不擅自私了(无书面协议)、不放弃伤残/三期鉴定、不遗漏医保外用药与停运损失等合理赔偿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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