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警察(公务员编制)因病休假,2026年仍执行全国统一的公务员病假制度,核心依据是国发〔1981〕52号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
一、病假审批与医疗期
审批流程
1个月内:部门负责人审批
1–3个月:单位主要领导审批
3个月以上:单位班子审议+人事/政工备案
必备材料: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
医疗期(不得解除关系)
实际工龄<10年:本单位工龄<5年→3个月;≥5年→6个月
实际工龄≥10年:本单位工龄<5年→6个月;5–10年→9个月;10–15年→12个月;15–20年→18个月;≥20年→24个月
二、病假工资待遇(核心)
按工龄+病假时长分档计发(基本工资+警衔津贴+地区津贴):
≤2个月:全额发放
2–6个月:工龄<10年→90%;工龄≥10年→全额
>6个月(第7个月起):工龄<10年→70%;工龄≥10年→80%
停发项目:绩效奖金、执勤补贴、加班补助等与出勤挂钩项目
保留项目:警衔津贴、地区津贴、住房补贴等
三、工伤/职业病病假(特殊)
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不按病假扣发,工资全额发放,享受工伤医疗、伤残津贴、护理费等。
医疗期满后: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符合条件可办理提前退休并叠加伤残待遇。
四、考核与工龄影响
病假≤2个月:年度考核正常参评
病假>2个月:一般不评优秀
病假>6个月:当年不计算连续工龄五、长期病假后续
连续病假>2个月或1年累计>6个月:须做医务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
人民警察(公务员编制)病假工资执行国发〔1981〕52号,按工龄+病假时长分档计发,警衔津贴、地区津贴全额保留,绩效、执勤补贴停发。
一、病假工资计发标准(基本工资+警衔津贴+地区津贴)
≤2个月:全额发放(100%)
2–6个月(第3个月起)
工龄<10年:90%
工龄≥10年:全额发放(100%)
>6个月(第7个月起,长期病假)
工龄<10年:70%
工龄≥10年:80%
部分地区对20年以上工龄按90%执行
二、工资构成与发放规则
全额保留项目:警衔津贴、地区津贴、住房补贴、改革性补贴
停发/扣减项目:绩效奖金、执勤补贴、加班补助、年终一次性奖金等与出勤挂钩项目
底线保障: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工伤/职业病病假(特殊)
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不按病假扣发,工资全额发放,并享受工伤医疗、伤残津贴、护理费等
四、工龄与考核影响
病假≤6个月:连续工龄正常计算
病假>6个月:超6个月部分不计算连续工龄
病假>2个月:年度考核一般不评优秀;>6个月:当年不参加考核
警察(公务员)长期病假的工龄计算,全国统一执行国发〔1981〕52号及配套工龄政策,核心规则如下:
一、普通病假(非因公)
≤6个月:连续计算工龄(正常累计)。
>6个月:超过6个月的部分,不计算工龄;前后工龄可合并计算。
例:工龄10年,连续病假10个月→前6个月算工龄,后4个月不算;恢复工作后,工龄从10年继续累计。
二、特殊情形(工龄全算)
因公负伤/职业病:全部计入工龄,不受6个月限制。
工伤/烈士遗属等特殊政策:按专项规定执行,一般全额计算。
三、关键影响
不计入工龄的病假时间,会影响:
退休时的连续工龄与养老金核算
年度考核、工龄工资/警衔晋升的年限认定
警察长期病假(一般指连续≥2个月或1年内累计≥6个月),必须走书面申请+合规医疗证明+层级审批+医务鉴定+定期续假的完整流程,缺一不可。
一、必备材料清单(核心)
个人申请材料
书面病假申请书(手写/打印,本人签字):写明姓名、警号、岗位、请假起止时间、病情、联系方式
《民警病假审批表》(单位制式,逐级签字)
身份证、警官证复印件
核心医疗证明(县级及以上医院)
诊断证明书(主治医生签字+医院公章,明确建议休息时长)
门诊/住院病历(原件/复印件,含病史、检查、治疗记录)
检查报告(CT、核磁、化验、病理等)
住院需提供:出院小结、住院病案首页、费用清单
长期病假必备(≥2个月)
医务劳动能力鉴定表(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机构鉴定)
专家会诊意见(重症/疑难病)
二、审批流程(按时长分级)
<1个月:部门负责人审批
1–3个月:部门审核→单位主要领导审批
>3个月:部门审核→单位班子集体研究→政工/人事部门备案
续假:每次到期前7–15天提交新医疗证明,按原流程审批
三、关键节点与要求
紧急情况:先电话/微信向部门负责人报备,24小时内补办书面手续
真实性核查:单位可要求复诊或指定医院复核,伪造证明按违纪处理
长期管理:连续病假**>2个月或1年累计>6个月**,必须做医务劳动能力鉴定
医疗期满: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办理提前退休;未达标则调整岗位或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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