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行最新军人伤残补助(残疾抚恤金)标准,自2025年8月1日起执行,2026年继续按此标准发放。以下为全国统一标准(单位:元/年):
一、残疾抚恤金标准(1–10级)
| 残疾等级 | 因战 | 因公 | 因病 |
|---|---|---|---|
| 一级 | 135,840 | 127,884 | 120,240 |
| 二级 | 122,916 | 113,232 | 105,936 |
| 三级 | 107,856 | 98,556 | 89,724 |
| 四级 | 88,404 | 77,580 | 69,300 |
| 五级 | 69,048 | 58,704 | 52,992 |
| 六级 | 53,940 | 49,620 | 40,752 |
| 七级 | 40,260 | 36,456 | — |
| 八级 | 28,848 | 25,440 | — |
| 九级 | 21,276 | 18,552 | — |
| 十级 | 14,868 | 12,324 | — |
二、核心说明
适用范围
因战、因公:1–10级均享受抚恤。
因病:仅1–6级享受抚恤,7–10级不享受。
发放对象:持有《残疾军人证》的退役军人(含义务兵、初级军士、军官)。
发放规则
按月发放,自批准评残当月起计发。
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保障,全国统一标准。
2025年8月1日起调整,较2024年增长约8.7%。
配套待遇(除抚恤金外)
护理费:1–4级残疾军人,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比例发放(1级50%、2级40%、3级30%、4级20%)。
医疗保障:1–6级享受全额医疗补助(基本医保+公务员医疗补助+残疾军人专项补助)。
安置保障:1–4级可国家供养;5–6级可安排工作或自主就业。
其他优待:交通、旅游、教育、住房等方面的优先与减免。
三、办理提示
需经军级以上卫生部门评定残疾等级并核发《残疾军人证》。
退役后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按月领取抚恤金。
标准每年可能调整,以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最新通知为准。
退役军人伤残等级评定,核心依据是《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现行有效,医学标准框架未变),结合2024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与2025版《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执行。以下为1–10级核心评定原则+关键残情要点**,并区分因战/因公/因病适用范围。
一、评定总原则(3个核心维度)
残疾等级由重到轻分1–10级,按以下3项综合判定:
器官缺损/畸形程度:缺失、缺损、畸形的部位与范围
功能障碍程度:运动、感觉、言语、智能、脏器功能等障碍等级
医疗依赖+生活自理障碍:是否需长期药物/器械维持、能否自主进食/穿衣/如厕/移动等
二、1–10级评定标准(核心条款)
一级(最重,器官完全丧失,生活完全/大部分不能自理)
植物状态持续3个月以上
四肢瘫肌力≤3级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
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移植后功能衰竭,需终身特殊医疗依赖
重度智能减退,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级(器官严重缺损,大部分不能自理,特殊医疗依赖)
双下肢高位缺失(髋关节以上)
三肢瘫肌力≤3级
重度癫痫,频繁发作
双眼盲目4级
严重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三级(器官严重缺损,部分不能自理,特殊医疗依赖)
截瘫肌力≤3级
双手全肌瘫肌力≤2级
无吞咽功能,需胃管进食
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
严重脑外伤后,生活需部分护理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生活能自理,特殊医疗依赖)
单肢瘫肌力≤2级
双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
中度智能减退
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半径≤10°
一侧肾切除,对侧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五级(器官大部缺损,较重功能障碍,一般医疗依赖)
完全运动性失语
单肢瘫肌力3级
双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
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病程≥2年,系统治疗≥1次
一侧膝以下缺失,不能安装假肢
六级(器官大部缺损,中度功能障碍,一般医疗依赖)
轻度智能减退
中度癫痫
三肢瘫肌力4级
脑叶切除术后
器质性精神障碍,病程≥1年,系统治疗≥1次
一侧肘上缺失
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
单手全肌瘫肌力4级
双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
一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脊柱骨折内固定术后
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6
八级(器官部分缺损,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
一手除拇指、食指外,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
脊柱滑脱、椎间盘切除术后
颅骨缺损9–24cm²
双侧耳廓部分缺损
九级(器官部分缺损,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
一手食指两节缺失
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不全
脊柱椎体骨折,前缘高度压缩<1/2
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10%
一眼矫正视力≤0.3,另一眼矫正视力≥0.6
十级(最轻,器官部分缺损,无/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
一手食指末节缺失
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一侧前庭功能障碍,睁眼行走困难,闭眼不能
三、致残性质认定(决定待遇与适用等级)
1.因战致残(1–10级均享受抚恤)
对敌作战负伤
执行任务遭敌人/犯罪分子伤害
抢救保护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反恐、处置突发事件
军事演习、战备飞行、科研试验等
外交、维和、对外援助任务2.因公致残(1–10级均享受抚恤)
执行任务/工作岗位/上下班途中意外事件
职业病
执行任务中突发疾病受伤
其他因公情形3.因病致残(仅限义务兵/初级军士,仅1–6级享受抚恤)
义务兵/初级军士在服役期间患病致残
不含职业病与执行任务突发疾病(属因公)
7–10级因病不评残、不享受残疾抚恤金
四、退役军人评残办理要点(2025新规)
类型
新办:退役后首次申请(负伤3年内)
补办:服役时因战因公未评残,退役后申请
调整:已评残,残情变化与原等级明显不符(上次评定1年后可申请)申请主体:本人(精神病患者由监护人/利害关系人)
申请地点: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
核心材料
书面申请
服役证明、退役证件
因战/因公负伤证明、病历、检查报告、医学鉴定
近期二甲以上医院诊断与检查资料(调整等级需近6个月)审批权限: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逐级审核,省级最终评定
五、关键提示
医学标准以《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为准,2025年未修订。
因病评残仅限义务兵/初级军士1–6级,军官/中级以上军士因病不评残,按因病退休办理。
待遇按致残性质+等级执行,2025年8月1日起执行最新抚恤金标准。
军人因病提前退役待遇按身份类别分两大体系:义务兵/初级军士(因病评残1–6级)与军官/中级以上军士(因病退休,不评残),核心差异在是否评残、是否发放退休金与国家供养资格。以下为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最新标准(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
一、核心待遇总览(按身份分类)
| 待遇项目 | 义务兵/初级军士(1–6级因病评残) | 军官/中级以上军士(因病退休) |
|---|---|---|
| 核心长期待遇 | 残疾抚恤金(按月,全国统一标准) | 基本退休费(按月,按比例计发) |
| 一次性补助 | 伤病残安置补助、军人伤亡保险金+附加保险金 | 伤病残安置补助、安家补助、生活补助、保险金 |
| 医疗保障 | 1–6级残疾军人医疗补助(合规费用全额保障) | 比照退休公务员医保+公务员医疗补助 |
| 护理保障 | 1–4级护理费(按等级) | 生活不能自理的,按军队规定发放护理费 |
| 安置方式 | 1–4级国家供养(集中/分散);5–6级安排工作/自主就业 | 政府安置,纳入军休管理;1–4级可自愿选择国家供养 |
| 其他 | 落户优先、交通/旅游优待、子女教育优待 | 住房补贴、取暖补贴、军休干部专项待遇 |
二、义务兵/初级军士(1–6级因病评残)待遇详解
1.长期抚恤(核心)
残疾抚恤金:自批准评残当月起发放,全国统一标准(2025年):
1级:约11.5万元/年;2级:约10.3万元/年;3级:约9.1万元/年;4级:约7.9万元/年;5级:约5.7万元/年;6级:约4.5万元/年(以退役军人事务部年度公布为准)。
护理费(1–4级):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比例计发:
1级(完全护理)50%;2级(大部分护理)40%;3级(部分护理)30%;4级(小部分护理)20%。
2.一次性待遇
伤病残安置补助费:1–2级7万元;3–4级5万元;5–6级3万元。
军人伤亡保险金+附加保险金:按评残当月工资×给付月数(1级最高),附加保险金按30万元×伤残等级系数计发。
退役补助:自主就业的,按军龄发放一次性退役金;安排工作的,不发退役金但享受岗位安置保障。
3.医疗保障(终身)
移交地方前:军队体系医院免费就医,转诊地方公立医疗机构按军队医疗目录报销。
移交地方后:基本医保+公务员医疗补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合规自付费用全额覆盖(部分地区有年度限额)。
4.安置与供养
1–4级:国家供养终身(集中供养: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分散供养:按月发抚恤金+护理费,提供住房保障)。
5–6级:可选择安排工作(政府安置到事业单位/国企)或自主就业(享受一次性退役金+地方就业扶持)。
精神障碍5–6级:无直系亲属照顾的,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安排住院治疗。
三、军官/中级以上军士(因病退休)待遇详解
1.长期退休待遇(核心)
基本退休费:按“基础比例+军龄增发+立功/艰苦地区增发”计发,最低85%,最高100%。
基础比例:职务工资+军衔工资之和的85%。
军龄增发:军龄满20年后,每多1年增发1个百分点。
专项倾斜:因战/因公6级及以上残疾或二、三期矽肺病,按100%计发;三等功+5%、二等功+10%、一等功+20%;艰苦地区连续工作10年+5%、15年+10%、20年+15%(累计不超过100%)。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按军队规定发放(约3500元/月,以最新标准为准)。
2.一次性待遇
伤病残安置补助费:3万元(仅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
安家补助:回农村8个月退休费;回城镇6个月退休费。
生活补助:4个月本人月工资基数。
军人伤亡保险金:若因战/因公致残,按残疾等级计发(因病不评残,无此项)。
3.医疗保障
移交地方前:军队体系医院免费就医。
移交地方后:比照安置地国家机关退休公务员,参加基本医保+公务员医疗补助,报销比例80%–95%。
4.安置与其他
纳入政府军休管理,享受住房补贴、取暖补贴、节日慰问等军休干部专项待遇。
1–4级因战/因公致残:本人自愿放弃退休的,可选择国家供养终身。
四、特殊情形:带病回乡(未评残)
适用对象:义务兵/初级军士,医疗期满未达1–6级残疾,农村户籍或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
待遇:2025年全国统一标准882元/月(全年10584元),中央财政按地区差异化补助。
申请:向户籍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交病历、退役证明、生活状况证明,经体检与审批后按月发放。
五、关键注意事项
待遇起算:残疾抚恤金/退休费自批准当月起计发。
材料要求:病历、检查报告、医学鉴定结论必须完整且加盖公章,否则影响待遇核定。
地域差异:护理费、医疗补助的具体执行标准以安置地政策为准。
待遇调整:残疾抚恤金、退休费每年按国家统一政策调整。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