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保候审的相关程序如下所示:
首先,申请人需向司法部门递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司法机关会在接收到申请之后进行严格审核,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群体便会签发出《取保候审决定书》以及《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同时还会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相应的保证人或者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最终是的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取保候审这一法律制度。具体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取保候审的申请。在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群体中,他们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那么他所聘请的律师也同样具有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申请取保候审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之后,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回复。
此外,司法机关还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构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他们签字或盖章,同时还要告知他们在取保候审期间应该遵守的各项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司法程序中,针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和被告进行取保候审的申请,有明确的时限规定,即必须在三日之内得到批准。对于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做出的取保候审决定,法律要求其必须责令嫌疑人和被告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作为担保措施。
至于负责提供保证金的人士,他们应当按照规定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的特定银行的专用账户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的明确规定,对相关人员实施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因此,一旦相关人员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从理论上来讲,他们有可能在这12个月的时间里重获自由。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代表在这12个月的期限内,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就能够享有绝对的自由,因为在实际操作中,取保候审往往会伴随着一些特定的限制条件,例如定期向有关部门汇报自己的行踪、不得擅自离开所指定的活动范围等等。
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的调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并未出现任何停滞现象,并且也未发现存在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形,那么在经过12个月之后,被取保候审的人员便可获得解除取保候审的资格,进而重新获得完全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关于取保候审本身能否留下案底这个问题,答案是明确且肯定的,它并不会直接导致案底的形成。
然而,一旦案件进入到法院审判阶段并获得了判决结果,那么无疑将会在司法系统中留下案底记录。
此外,即便案件未判决,只要曾经因涉嫌违法行为而被采取过拘留等羁押措施,也会相应地出具拘留证明和释放证明,这些文件同样会被计入个人档案之中。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仅为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在此期间,我们尚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真正实施了犯罪行为,因此无法对其进行定罪量刑,自然也就不会产生案底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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