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注销与商标权的关系
法人资格消失:公司注销后,其法人资格随之消灭。由于商标权是基于公司这一法人实体而存在的,因此法人资格的消失会导致商标权的基础不复存在。
商标注册人名义改变:公司注销前,商标是以公司的名义注册的。公司注销后,这一名义将发生改变,商标局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二、商标被撤销的情形
未办理商标转让:如果公司在注销前没有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商标局有权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使用不当: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如果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商标局也有权撤销其注册商标。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满三年未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六十日。公告期限届满后,未有异议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注销公司登记。
依照前款规定注销公司登记的,原公司股东、清算义务人的责任不受影响。
其实公司就算注销了,他们以前注册过的商标还是有效的!不过呢,这个商标如果是用公司名注册的话,而且他们在注销的时候也没把这个商标转出去的话,那这个商标就有可能被取消掉了。
你知道的嘛,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那些注册商标的人们,要是他们自己想换个名字用他们的商标,必须得向有关部门报备,要求改正,如果他们拖着不去更正,那这个商标就要被取消啦。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可以的,但要看清。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6、47条。被撤销企业的商标仍可以转让。在该企业被撤销一年之内,接受该企业财产的企事业单位主体或个人应当及时办理注册商标移转手续,成为新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依法被撤销是企业终止的事由之一。企业被撤销后,原企业所享有的商标专用权并不自然移转。依法承受其商标专用权的人,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自企业被撤销之日起1年期满,其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企业注销时清算报告中的决议应当决定商标的归属。
企业注销、解散时,应以清算组织的名义对企业的商标进行处理。虽然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申请人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必须保持一致,在此情况下,清算组织在向商标局说明情况的前提下对企业的商标进行处置。在一定时限内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该商标,该商标进入公有领域。
国家工商局商标局1992年在针对“企业法人终止后其商标专用权问题”的答复函中认为,企业法人的注册商标在清算活动结束后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亦终止(在清算程序结束后,经工商机关核准后企业注销)。由此可知,在实践中,有关主管机关也认为企业注销后其商标专用权当然消灭。
企业注销前,未对商标进行处置的,又无法定承继人的,视为放弃该商标,在企业注销后,该商标回复原状,进入公有领域。企业不能再将该商标进行转让,不具备主体资格的转让合同不成立。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