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国婚姻登记制度迎来历史性变革——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这一重大政策调整源自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将此前在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的"跨省通办"改革成果上升为国家法律制度,标志着我国婚姻登记服务进入全新阶段。
政策核心内容在于彻底打破了传统婚姻登记的地域限制。根据新规,从2025年起,婚姻登记当事人可在全国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不再受常住户口所在地限制。这意味着长期困扰异地工作、生活的准新人们不再需要"为爱奔波",可以就近选择最方便的登记地点完成婚姻登记手续。
这一政策的实施有着坚实的实践基础。自2021年6月起,民政部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开展了两轮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截至2025年2月底,全国已累计办理"跨省通办"婚姻登记49.2万对,有效验证了异地办理的可行性和便民性。试点期间积累的经验也为全国推广提供了重要参考,包括信息化建设、业务流程优化、跨区域协作机制等方面。
为确保"全国通办"顺利实施,民政部将重点推进以下配套措施:
规范化建设:明确全国统一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和证件材料要求,消除地区间差异
信息化支撑:深化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全国联网核对,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预约服务优化:完善全国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平台,方便当事人合理安排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全国通办"不仅适用于结婚登记,也同样适用于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等服务,真正实现了婚姻登记服务的"全国漫游"。这一改革极大减轻了群众负担,特别是为在非户籍地长期工作生活的人群提供了极大便利,是民政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的重要成果。
一、婚姻登记的基本条件与禁止性规定
2025年婚姻登记新政策在实施"全国通办"的同时,依然严格遵循《民法典》关于婚姻成立的基本要件规定。了解这些法定条件对于准备登记结婚的当事人至关重要,它不仅是婚姻合法有效的前提,也关系到后续家庭生活的法律保障。
结婚的必备条件包括三个方面:首先,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是婚姻成立的基石。《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这一规定保障了婚姻自由原则,要求结婚意向必须出自双方真实意愿,不受外界强迫或不当干涉。实践中,婚姻登记机关会通过单独询问等方式确认双方自愿性。
其次,法定婚龄是婚姻有效的硬性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我国结婚年龄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一规定综合考虑了青年身心发育状况、国家人口政策和社会接受程度等因素。需要注意的是,这是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当事人只有达到或超过这个年龄才能结婚,但上限则无限制。
第三,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这意味着申请结婚的双方都必须处于"无配偶"状态,即未婚、离婚或丧偶。婚姻登记机关会通过全国联网的婚姻登记信息系统核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防止重婚等违法行为发生。
禁止结婚的情形主要有两类:一是近亲结婚的限制。《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一规定基于优生学考虑和伦理要求,禁止范围包括父母子女、祖孙等直系血亲,以及兄弟姐妹、堂表兄弟姐妹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二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虽然《民法典》未具体列举,但通常指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和有关精神病等影响婚姻质量和后代健康的疾病。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新政策延续了自愿婚检原则,不再强制要求婚前医学检查。但出于优生优育和家庭幸福考虑,民政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仍积极倡导婚前保健服务,许多婚姻登记机关也提供婚检咨询和引导服务,建议准新人自愿参加婚检。
二、婚姻登记所需材料与办理流程简化
2025年婚姻登记新政策在推进"全国通办"的同时,也对登记所需的材料清单和办理流程进行了优化简化,旨在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了解这些具体要求有助于准新人提前做好准备,顺利高效地完成婚姻登记手续。
基本材料要求方面,办理结婚登记需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本人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需要注意的是,户口簿上的个人信息须与身份证一致,如存在不一致情况,应提前到公安机关办理更正手续。
婚姻状况声明:本人无配偶声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这份声明通常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需在登记员面前亲自签署。
照片材料:当事人需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彩色合影照片。许多婚姻登记处也提供现场拍照服务,但提前准备符合规格的照片可以节省等待时间。
对于特殊群体,还需注意以下要求:再婚人士需提供离婚证明(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丧偶证明;军人需提交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涉外婚姻则需按照专门规定提交额外材料。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全国通办"政策实施后,异地登记不再需要提供居住证等额外证明,真正实现了"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
婚姻登记程序经过优化后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预约申请(非必须但建议):当事人可通过全国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平台或地方预约系统提前预约,合理安排办理时间,减少现场等待。
2、现场申请:双方共同到选定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025年起可在全国任意登记机关办理,不再受户籍地限制。
3、填写声明书: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登记员面前亲自在"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以确保声明的真实性和自愿性。
4、材料审查:登记机关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进行审核,利用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系统核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登记发证: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根据现行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已免收工本费。
整个流程在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基本可以实现**"当场办结"**,极大提高了办事效率。2025年新政策特别强调信息化支撑,通过全国数据共享和联网核查,减少了需要当事人自行提供的证明材料,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理念。
在 2024 年,我国关于结婚法定年龄的规定依旧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结婚年龄方面,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定结婚年龄是法律所规定的结婚最低年龄,意味着男女双方若未达到这个年龄,便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此年龄方可结婚,而对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没有限制。这一规定并非是必婚年龄,也并非最佳婚龄,而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法定婚龄才可以结婚,否则属于违法婚姻,不被法律所认可。
从法律规定初衷来看,设定男性二十二周岁、女性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是考虑到达到这个年龄阶段,男女双方在生理和心理上才相对成熟,能够较好地承担起婚姻生活中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有助于保障后代的健康成长。
在实际生活中,一些单位以享受优惠政策的婚龄来代替法定婚龄,要求男女双方不达到其规定的结婚年龄便不批准结婚,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为保障在婚龄问题上严格执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若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实符合婚姻法和本办法规定的,也应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同时,我国法定婚龄并不妨碍男女在自愿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推迟结婚时间。为贯彻计划生育国策,婚姻法也鼓励晚婚晚育。男女双方只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且满足其他结婚条件,如男女双方出于自愿结婚、双方均无配偶、双方关系不在近亲结婚范围(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等,便可以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并发放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此外,未达到法定婚龄而缔结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明确指出,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所以,男女双方在考虑结婚时,一定要确保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以保障婚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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