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量刑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影响因素及量刑分析:
1、犯罪情节:
具有从轻情节:若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可从轻处罚。例如,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自首行为,法院通常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存在从重情节:若是累犯,或者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动机恶劣等,量刑可能会加重。如持械伤人、为报复他人而故意伤人等情况,可能会判处更接近三年有期徒刑的刑罚。
2、赔偿与谅解情况: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如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法院在量刑时一般会酌情从轻处罚。若能足额赔偿并获得被害人书面谅解,有可能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
3、案件起因与双方关系:如果是因民间纠纷、邻里矛盾等引发,且犯罪情节较轻,与无故随意伤害他人相比,量刑可能会相对较轻。比如双方因土地边界问题发生冲突导致伤害,与在公共场所无故伤人的量刑会有所不同。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量刑还会根据案件的其他细节,如伤害部位、被害人的身体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例如伤害的是要害部位,可能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也可能存在一定差异,但总体上会遵循上述量刑标准的基本原则。
一、赔偿依据概述
故意伤害罪中轻伤二级的赔偿,主要依据是因伤害行为导致受害者身体受损而产生的各类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同时,在司法实践中,鉴定损伤程度需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二、具体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医疗费
1、费用范围: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药费等因治疗轻伤二级损伤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2、认定规则: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对于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3、未结束治疗的处理:在治疗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主张。
(二)误工费
1、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固定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例如,受害人月工资为 5000 元,因伤误工 2 个月,其误工费则为 10000 元。
2、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包括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等,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若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也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赔偿。
(三)护理费
1、护理必要性: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
2、护理期限确定:护理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3、护理费计算: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
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例如,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为 50 元/天,受害人住院 10 天,住院伙食补助费则为 500 元。
(六)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来说,轻伤二级的营养费会根据实际受伤情况和恢复需要来合理确定。
三、特殊情况说明
如果受害人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伤人者除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此情况下,受害人可以通过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索赔。同时,若伤人者存在自首等情节,量刑时可从轻处罚;若是累犯,则会从重处罚。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过在故意伤害轻伤二级案件中,这种情况相对较少。
酌定不起诉
对于情节轻微的案件,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若犯罪嫌疑人是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并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那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机率比较大。例如,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第一时间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积极支付医疗费用,并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书,这种情况下,检察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不起诉决定。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是累犯,或者案件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即便获得了谅解书,检察院仍然可能提起公诉。
总之,故意伤害罪轻伤二级存在不起诉的可能性,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案件最终是否起诉,要由检察院根据具体案情,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后作出决定。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