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主要分为两档,具体如下:
1.基本量刑标准
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适用于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罪,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卑劣动机:如图财害命、奸淫杀人、报复正义行为、毁灭罪证、嫁祸他人等。
极端手段:如使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其残忍的方式杀人。
特定对象:杀害亲人、知名人士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严重后果:导致多人死亡、被害人亲属精神失常等。
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严惩。
2.情节较轻的量刑标准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的情形,主要包括:
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致人死亡。
义愤杀人:被害人长期作恶(如父母杀死不义之子)。
激情杀人:因被害人严重过错(如挑衅、侮辱)导致行为人情绪失控当场杀人。
受嘱托杀人:应被害人请求帮助其自杀(如安乐死)。
帮助自杀:协助他人自杀,但主观恶性较低。
生母溺婴:因无力抚养等非极端动机杀害婴儿(但若因重男轻女则仍属情节严重)。
3.影响量刑的其他因素
犯罪形态(既遂、未遂、预备):
预备犯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未遂犯可酌情从轻处罚,但手段特别残忍的仍可能判死刑。
自首、立功: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被害人过错:如被害人长期施暴或严重挑衅,可能减轻行为人责任。
社会危害性:如案件因家庭矛盾引发,可能酌情从宽处理。
4.司法实践中的特殊情形
不作为故意杀人:如负有救助义务者故意不施救致人死亡(如父母不喂养婴儿)。
教唆或帮助自杀:一般按故意杀人罪论处,但可从宽处罚。
精神病人或未成年人犯罪:可能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
依据《刑法》第 232 条规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应当予以立案。故意杀人罪属于行为犯,这意味着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不论其最终是否达成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均构成故意杀人罪。生命权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为基础和关键的权利,所以无论被害人是否实际死亡,也不管杀人行为处于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犯罪阶段,都构成犯罪,公安机关都应立案追究。
常见行为情形
故意杀人的行为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例如,使用凶器直接对他人实施暴力伤害,意图剥夺其生命;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害他人;还有一些人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实施杀人行为。另外,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行为并非直接的暴力伤害,但只要其主观上具有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意图,且实施了相关行为,也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比如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等。
与其他罪名的关联
在一些法律条款中,其他犯罪行为若导致他人死亡,也会依照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比如第 238 条第 2 款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依照刑法第 232 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第 289 条规定,聚众打砸抢,致人死亡的,依照刑法第 232 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第 292 条第 2 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依照刑法第 232 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特殊人群及情形
对于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杀人行为的情况,法律有特殊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绑架杀人的,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并从轻减轻处罚;不满 14 周岁的人实施绑架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会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进行管教,必要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此外,婚内一方离家出走不一定构成遗弃,但如果其行为导致另一方生命受到严重威胁且主观上有故意剥夺对方生命的意图,也可能涉及故意杀人罪的判定,不过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
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
(二)、客观要件
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杀人的方法多种多样,可以借助一定的凶器,也可以是徒手杀人,但是如果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险方法杀害他人,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对于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去杀害他人的,对教唆犯应直接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
第三,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本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奸情、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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