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对于此罪的量刑有明确划分。当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达到较大程度,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犯罪者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需要缴纳罚金;要是毁坏的财物数额极为巨大,或者具备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犯罪者就会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数额标准界定
一般而言,数额较大通常是指 5000 元至 1 万元以上这个范围;而数额巨大一般是在 3 万元至 5 万元以上。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显著差异,各个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具体的数额标准进行适当的调整,以确保法律在不同经济环境下都能实现公正实施。
情节严重程度考量
在司法实践中,并非仅仅依据毁坏财物的数额来判定量刑,还会综合考量诸多因素。
严重情节情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明确了一些属于严重情节的情形,比如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等。此外,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情况,也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特别严重情节情形
当毁坏了对社会、对他人具有重大意义的财物,如文物、重要公共设施等,通常会被认定为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这些财物往往具有不可估量的历史、文化、社会价值,对其的毁坏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不同阶段的应对建议
如果家人涉及故意毁坏财物罪这样的刑事案件,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尽早聘请一位专业的刑事律师。因为在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这三个阶段中,聘请律师的作用是递减的,刑事案件越早聘请律师越有利,律师可以在各个阶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和辩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立案标准
1、财物损失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
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包括直接损失和修复费用)价值达到或超过5000元,公安机关应予立案追诉。
部分特殊财物(如文物、公共设施)可能适用更低立案标准。
2、多次毁坏财物(3次及以上)
即使单次损失未达5000元,但累计毁坏财物3次以上,仍可构成犯罪。
3、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财物
具有组织性、公开性的破坏行为,即使损失金额未达5000元,也可立案。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毁坏重要生产资料(如农业机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手段特别恶劣(如纵火、爆炸)等。
二、不构成犯罪的情形
损失金额 低于5000元 且无其他严重情节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可处 5-15日拘留+罚款。
一、定义差异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也就是故意地、非法地毁灭或者损坏公共财物或者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使某项财物价值或者使用价值完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而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区别
侵害客体
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只限于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其核心在于对财物本身价值的损害。例如,甲为了报复乙,将乙的汽车砸坏,甲的行为主要侵犯的就是乙对汽车的所有权。 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这里的公共秩序是根据法律和社会公德确立的公共生活规则所维持的社会正常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非公共场所秩序。比如,丙在商场内无故砸毁公共设施,其行为严重影响了商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和其他顾客的购物环境,侵犯的就是公共秩序。
主观方面
故意毁坏财物罪主观上有损坏他人财产的目的,行为人可能出于报复、泄愤等原因,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损坏他人财物。例如,丁因与戊产生矛盾,为了给戊造成经济损失,故意毁坏戊家中的家具,丁的主观目的就是损坏戊的财物。 寻衅滋事罪主观上是为了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逞强好胜。虽然也可能有损坏他人财产的情况,但这只是为了通过损坏他人财产来达到自己耍威风、破坏秩序的最终目的。比如,一群人在街头无端砸毁路边店铺的门窗,他们的目的更多是为了寻求刺激、显示威风,破坏社会秩序1。
客观方面
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通常是针对特定人的特定物所采取的损毁行为。并且,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例如,己为了发泄对庚的不满,纠集朋友将庚的工厂设备毁坏,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己等人的行为就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客观表现。 寻衅滋事罪主要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随意性”是寻衅滋事罪的核心要素,“无事生非”是其基础。比如,辛在酒吧无端挑衅他人,随意砸毁酒吧内的物品,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
三、立案追诉标准差异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而寻衅滋事案中,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寻衅滋事罪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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