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二审一方不同意,法院有可能判离,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下是具体分析:
1、审查夫妻感情状况:二审法院会重点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即使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可能判决离婚。另外,如果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考量一审相关情况:二审法院会对一审判决进行审查。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可能会依法改判准予离婚。若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后,二审中出现新情况、新理由,如一方在一审后实施了新的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法院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
3、参考二审举证情况:法院会审查双方在二审中的陈述及举证情况。若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但另一方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比如存在长期分居、家庭暴力等导致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也可能基于实际情况作出离婚判决。
4、进行调解:二审中法院也会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可达成新的离婚协议或维持婚姻关系;若调解不成,法院则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总之,二审时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综合判断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进而决定是否判决离婚。
离婚二审对方不出庭,法院有可能判离,也有可能不判离,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
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原告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法定离婚情形,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即使被告不出庭,法院经审理认定事实清楚,也可能依法判决离婚。
若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即便被告未出庭,法院基于谨慎原则,一般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另外,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法院在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后,可以缺席判决,这种情况下一般会倾向于支持原告的离婚诉求。
如果是上诉人不出庭,二审法院可以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将生效。若上诉人虽未出庭,但提交了书面意见,或者被上诉人不出庭,二审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缺席判决。
离婚二审开庭后判决结果的出具时间没有固定标准,一般遵循以下规定和情况:
1、法律规定的审限:根据《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2、实际影响因素:如果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合议庭能较快形成结论,判决书可能在较短时间内作出,比如一两个月,甚至更短。但如果案件复杂,如涉及大量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议且事实认定存在较大分歧,或者存在调查取证困难、需要对新证据进行审查判断等情况,评议时间可能延长,判决书出具与送达也会相应推迟,可能接近审限届满时才能拿到,甚至经批准延长审限后超过三个月。
此外,法院的案件数量和工作安排等因素,也会影响判决书下达的时间。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官方渠道,如电子诉讼平台、联系承办法官等方式,了解案件审理进度及判决书下达的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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