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币诈骗作为新型网络犯罪,其定罪需结合行为特征、证据链及法律规定综合判定。根据司法实践,此类案件通常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具体标准如下:
一、虚拟币诈骗的定罪核心要件
1. 行为特征:符合“空气币”或“资金盘”认定标准
发行无价值空气币:虚拟币项目无实质技术、应用场景或流通价值,仅以“区块链”“去中心化”为噱头圈钱。
虚拟币资金盘运作:通过虚假宣传(如“高收益”“稳赚不赔”)、控制进出金、操纵币价等手段骗取投资者资金。
2. 典型高风险行为模式
交易所联合项目方上架空气币、传销币,通过拉盘、控盘、砸盘获利;
平台恶意操作(如高买低卖、高频交易)侵占用户资产,或通过宕机、冻结资产导致投资者爆仓;
量化交易中修改数据、隐瞒风险,造成投资者亏损。
二、虚拟币诈骗的量刑标准
根据诈骗金额及情节严重程度,量刑分为三档,具体如下表:
诈骗金额 | 量刑范围 | 附加刑 |
---|---|---|
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 |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 并处或单处罚金 |
3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50万元以上 |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
从重处罚情节
若存在以下情形,量刑将从重:
造成被害人或近亲属自杀、死亡或精神失常;
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团伙;
在境外实施诈骗;
利用钓鱼网站、木马程序等隐蔽技术手段作案。
三、定罪的关键证据链审查
虚拟币诈骗案件依赖电子证据,需满足“四链合一”的证明标准,否则可能因证据不足无法定罪:
资金流转链:资金从被害人账户到嫌疑人账户的路径是否清晰;
虚拟币流转链:虚拟币的充值、交易、提现记录是否与嫌疑人关联;
人员链:嫌疑人在团伙中的角色(如策划、推广、技术支持);
网络痕迹链:聊天记录、IP地址、服务器日志等是否指向嫌疑人行为。
虚拟币诈骗参照普通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数额标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认定为 “数额较大”,达到此标准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追诉。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 “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为 “数额特别巨大”,这两种情形立案后会受到更严厉的惩处。
情节标准:多次实施诈骗行为,即便每次诈骗金额未达到三千元,但累计数额达到三千元以上的,也应予以立案。此外,诈骗行为致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或者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的,同样符合立案条件。
特殊情形标准: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利用虚拟币交易平台进行诈骗活动,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公安机关一般会予以立案侦查。
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对立案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虚拟币诈骗的款项追回存在一定可能性,但受多种因素影响,难度较大。具体如下:
1、有追回可能的情况:如果警方能及时介入调查,迅速冻结涉案账户,查封相关资产,且诈骗分子未将资金挥霍或转移,那么在案件侦破后,被骗款项有可能返还给受害者。同时,若受害者能第一时间保留好与诈骗相关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交易记录、转账凭证等,这也为警方侦查及后续追赃挽损提供有力支持,增加款项追回几率。
2、难以追回的原因:虚拟币交易具有匿名性、去中心化和跨国性等特点,资金流向追踪困难,诈骗分子常利用这些特性迅速转移资金,使警方难以锁定资金去向。而且,很多虚拟币交易平台监管存在漏洞,甚至一些平台本身就可能涉及违法违规,这进一步加大了追款难度。此外,如果诈骗分子将资金挥霍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找回,即便案件侦破,被骗资金也可能无法全部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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