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没有统一固定的数额,会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以下是具体情况介绍:
1、一般规定:
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精神抚慰金请求。
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未构成伤残:精神抚慰金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
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伤害构成伤残:精神抚慰金数额可结合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造成公民死亡:精神抚慰金数额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2、部分地区的具体标准:
辽宁省:十级伤残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超过5000元,九级伤残不超过10000元,以此类推,一级伤残、死亡不超过50000元。
黑龙江省:原则上未构成伤残但符合特定情形或伤残十级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一般不超过5000元;伤残九级的,一般在5000元至10000元之间确定赔偿数额;以此类推,伤残一级或死亡的,一般在45000元至50000元之间确定赔偿数额。
上海市: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以5万元为基数,参考伤残系数确定,每级相差10%,在交强险内优先赔付,不考虑事故责任比例。
3、其他影响因素:
侵权人过错程度: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侵权行为,赔偿金额通常较高。
侵权行为的性质、手段及场合:如以特别恶劣的手段实施侵权行为,精神损害抚慰金可能会相应提高。
侵权人的经济能力:经济能力较强的侵权人,可能会被要求承担更高的赔偿金额。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人格权利遭受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此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也应依法受理。
2、监护权遭受侵害: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3、死者人格利益遭受侵害: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法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4、特定纪念物品遭受侵害: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另外,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给无过错方造成精神损害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保险公司是否赔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交强险:交强险会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其条款明确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包含精神损害抚慰金。在有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无责情况下为1.8万元,这其中都可用于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商业险:商业险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取决于保险合同约定。若合同明确将精神损害抚慰金列为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可不赔;但如果合同未作此排除约定,且符合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则有可能赔偿。
此外,即使保险合同有相关免责约定,若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应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责任,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支持受害人的诉求,要求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