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商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准备相应的资料,具体如下:
一、条件
申请人条件: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均可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构成条件: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同时,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且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利益,也不得违反商标法禁止注册或使用某些标志的条款,如不得使用与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不得使用带有民族歧视性、欺骗性等的标志。
二、资料《商标注册申请书》:需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申请书式,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在申请书的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申请人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国内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国外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所属地区或国家的登记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自然人且自行办理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公安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相关居留证件。
商标图样: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1份商标图样,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商标图样必须清晰,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还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声明和描述,并提交相应的图样或声音样本。
其他资料: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要求优先权的,应当提交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交或在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
注册商标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自行提交电子申请:申请人可自行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网址为https://sbj.cnipa.gov.cn/sbj/wssq/。
到线下窗口办理: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地址是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也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委托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或知识产权部门设立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办理,还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理。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可委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
一般情况下,商标注册如果流程顺利,从申请到拿到商标注册证书大约需要8-13个月。具体如下:
形式审查阶段:通常需要1个月左右。商标局会对申请文件、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审查,若符合规定,会发放受理通知书。
实质审查阶段:大概需要4-9个月。商标局会审查商标是否具备显著性、是否违反禁用条款、是否与在先申请的商标近似等。
初步审定公告期:为3个月。在此期间,任何人都可对商标提出异议。若无人异议,商标将注册成功。
注册核准阶段:初步审定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局会颁发商标注册证书,这一阶段大概需要1-2个月。
如果商标申请过程中遇到补正、驳回、异议等特殊情况,时间会相应延长。例如,商标被驳回后申请人进行驳回复审,整个流程可能会持续一年甚至更长时间。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