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成年人故意伤人致死的判刑,核心取决于其犯罪时的年龄,且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同时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不同年龄段的具体判刑规则差异显著,具体如下:
1、不满12周岁:该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故意伤人致死,不负刑事责任,不会被判处刑罚。通常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严格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以此实现教育挽救的目的。
2、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仅在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情形下,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才应当负刑事责任。因需从轻或减轻处罚且排除死刑适用,司法实践中量刑多在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极端恶劣情节下顶格可判处无期徒刑,比如深圳曾有14岁少年无端猜疑预谋杀人,因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若未达到情节恶劣标准,或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则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转而进行矫治教育。
3、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该年龄段未成年人对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本罪针对成年人的基准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结合未成年人的特殊规定,会从轻或减轻处罚且不适用死刑。实践中,若存在自首、主动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等情节,刑期可能降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犯罪手段残忍、主观恶性大,也可能判处无期徒刑。
4、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此阶段未成年人需对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负完全刑事责任,同样排除死刑适用,且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量刑区间通常在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之间。例如,若为初犯、偶犯,案发后积极悔罪、弥补损失获得谅解,大概率会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下量刑;若犯罪情节极其严重,如预谋伤人、手段残忍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也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但会明显低于对成年同案犯的量刑幅度。
未成年故意伤人致死的民事赔偿无固定金额,需结合救治情况、当地经济水平等核算,赔偿责任由未成年人本人(从其财产中支付)和监护人共同承担,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补足。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如下:
1、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为依据,涵盖被害人受伤后抢救、治疗过程中产生的检查费、手术费、药品费等全部合理费用。若被害人受伤后经长时间抢救无效死亡,期间产生的大额抢救费用也需纳入赔偿范围。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例如某地202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那么丧葬费赔偿额就是8000×6=48000元。
3、死亡赔偿金: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如果被害人死亡时已满六十周岁,年龄每增加一岁,计算年限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直接按五年计算。比如某地202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万元,被害人30周岁,死亡赔偿金则为5万×20=100万元。
4、被扶养人生活费:针对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近亲属。计算标准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其中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其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及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计算方式同死亡赔偿金。
5、其他合理费用:主要是被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因处理丧葬事宜导致误工而减少的收入等。这些费用需凭相关票据、误工证明等合理核算,比如亲属从外地赶来处理丧事的高铁票、住宿发票等对应的费用,均可纳入赔偿范畴。
此外,若该案件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被害人近亲属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数额由法院结合犯罪情节、当地经济水平等综合判定;若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通常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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