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省2026年工伤赔偿以《工伤保险条例》《甘肃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022年修正版)为核心依据,核心是按伤残等级与工亡情形确定待遇,以下是完整标准与实操要点。
一、核心计算口径
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低于60%的,按60%计算。
二、伤残待遇(含一次性与长期津贴)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 项目 | 标准 | 支付主体 |
|---|---|---|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一级27个月、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本人工资 | 工伤保险基金 |
| 伤残津贴 | 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本人工资(按月) | 工伤保险基金 |
| 生活护理费 | 完全不能自理60%、大部分不能自理50%、部分不能自理40%、小部分不能自理30%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月) | 工伤保险基金 |
(二)五级至六级伤残
| 项目 | 标准 | 支付主体 |
|---|---|---|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本人工资 | 工伤保险基金 |
| 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 | 五级70%、六级60%本人工资(按月) | 用人单位 |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 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本人工资 | 工伤保险基金 |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 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本人工资 | 用人单位 |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
| 项目 | 标准 | 支付主体 |
|---|---|---|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本人工资 | 工伤保险基金 |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合同期满/本人提出解除) | 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本人工资 | 工伤保险基金 |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同期满/本人提出解除) | 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本人工资 | 用人单位 |
三、工亡待遇(2026年最新标准)
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当地人社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高于工亡职工生前工资(按月发放)。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26年标准为1130040元(2025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502元×20)。
四、其他工伤医疗与辅助待遇
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内按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日人均消费支出额的40%,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外按50%核销。
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经同意到市州以外就医,交通费基金支付;非住院住宿费省内每天按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5%,省外8%,省内最多3天、省外最多5天。
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国家规定标准,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可延长,延长不超过12个月。
五、未参保与争议处理
未参保工伤:全部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支付;补缴保费后,基金支付新发生的费用(如医疗费、康复费等)。
争议处理:对工伤认定结论、待遇支付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与单位就待遇产生纠纷,可申请劳动仲裁。
甘肃省工伤认定以《工伤保险条例》《甘肃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022年修正)为依据,核心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要素,流程分为申请、受理、调查、决定、送达五步,以下是完整流程与认定标准。
一、工伤认定核心标准
(一)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经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需有交管部门责任认定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其他待遇按工伤标准执行)。
(三)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故意犯罪的。
醉酒或者吸毒的。
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工伤认定完整流程
(一)申请阶段
申请主体及时限: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遇特殊情况,经同意可延长,最长不超过90天;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
申请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鉴定书);身份证复印件;工伤事故调查报告、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方式:可通过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线上提交,或向参保地人社部门线下提交。
(二)受理阶段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书面说明理由。
不予受理情形:申请人无资格、超过时限且无法定理由、无管辖权、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调查核实阶段
受理后,根据审核需要,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调查核实,可向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等了解情况。
职工或用人单位拒不配合调查的,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四)决定阶段
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15日内);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对不予认定工伤的,说明理由。
(五)送达与救济阶段
工伤认定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20日内送达相关方。
对认定结论不服的,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关键实操要点
核心三要素:工作时间(含加班、值班)、工作场所(含出差地、客户单位等)、工作原因(与履职直接相关),三者需同时满足。
上下班途中认定:以上下班为目的、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且非本人主要责任,需提供交管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
举证责任: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未参保处理:未参保的,工伤认定流程不变,相关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甘肃省工伤期间工资核心是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与2022年修正的《甘肃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执行,以下是最新标准与实操要点。
一、核心标准与计算口径
发放原则: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包含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固定奖金、绩效等(不含加班费)。
本人工资定义: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算,低于60%的按60%算。
期限规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延长不超过12个月,最长24个月。
停发节点: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停工留薪期工资,改按规定享受伤残津贴或一次性伤残待遇。
二、特殊情形处理
工作未满12个月:按实际工作月份平均工资计算;不足1个月的,参照同岗位工资或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核定。
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60%,分4档)。
未参保:用人单位未依法参保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及相关工伤待遇均由单位全额承担。
争议维权:单位克扣、拖延发放的,可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需留存工资流水、工伤认定书、医疗诊断证明等证据。
三、实操流程要点
期限确认: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并通知单位与职工。
发放方式:随单位正常薪资周期支付,不得拖延或改按病假工资发放。
延长申请:需提交医疗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