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北京工伤赔偿以202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502元、北京2025年社平工资12049元/月为核心基数,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及北京现行政策。
一、工亡待遇(2026年全国统一)
| 项目 | 标准 | 计算依据 | 支付主体 |
|---|---|---|---|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1130040元 | 56502元×20(全国统一) | 工伤保险基金/未参保单位 |
| 丧葬补助金 | 72294元 | 12049元/月×6(北京基数) | 工伤保险基金/未参保单位 |
| 供养亲属抚恤金 | 配偶40%/月、其他亲属30%/月;孤寡老人/孤儿+10%,总额≤本人工资 | 本人工资(生前12个月平均) | 工伤保险基金/未参保单位 |
二、1-10级伤残待遇(核心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全国统一)
| 等级 | 金额(本人工资×月数) | 支付主体 |
|---|---|---|
| 一级 | 27个月 | 工伤保险基金 |
| 二级 | 25个月 | 工伤保险基金 |
| 三级 | 23个月 | 工伤保险基金 |
| 四级 | 21个月 | 工伤保险基金 |
| 五级 | 18个月 | 工伤保险基金 |
| 六级 | 16个月 | 工伤保险基金 |
| 七级 | 13个月 | 工伤保险基金 |
| 八级 | 11个月 | 工伤保险基金 |
| 九级 | 9个月 | 工伤保险基金 |
| 十级 | 7个月 | 工伤保险基金 |
2.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 等级 | 标准(本人工资×比例) | 支付主体 | 适用情形 |
|---|---|---|---|
| 一级 | 90% | 工伤保险基金 |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岗位 |
| 二级 | 85% | 工伤保险基金 |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岗位 |
| 三级 | 80% | 工伤保险基金 |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岗位 |
| 四级 | 75% | 工伤保险基金 |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岗位 |
| 五级 | 70% | 用人单位 | 难以安排工作 |
| 六级 | 60% | 用人单位 | 难以安排工作 |
3.医疗与就业补助金(解除/终止合同时)
| 等级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基金)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 | 计算基数 |
|---|---|---|---|
| 五级 | 18个月 | 18个月 | 12049元/月 |
| 六级 | 15个月 | 15个月 | 12049元/月 |
| 七级 | 12个月 | 12个月 | 12049元/月 |
| 八级 | 9个月 | 9个月 | 12049元/月 |
| 九级 | 6个月 | 6个月 | 12049元/月 |
| 十级 | 3个月 | 3个月 | 12049元/月 |
4.其他关键待遇
生活护理费:按自理程度分3档(社平工资×比例)
完全不能自理:50%(6024.5元/月)
大部分不能自理:40%(4819.6元/月)
部分不能自理:30%(3614.7元/月)
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般≤12个月,特殊可延至24个月(单位支付)工伤医疗:符合目录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交通食宿(基金支付)三、2026年政策要点(必知)
基数界定:本人工资为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低于社平60%按60%算,高于300%按300%算。
未参保情形:所有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待遇衔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转为伤残待遇。
距退年龄扣减: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医疗/就业补助金按比例扣减(不足1年按10%)。
四、办理与维权
流程: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定→申领(基金支付)/协商仲裁(单位支付)。
咨询:12333人社热线、北京市人社局官网(rsj.beijing.gov.cn)。
争议处理:与单位有争议→劳动仲裁;对基金核定不服→行政复议/诉讼。
在北京,已参保单位与未参保单位承担的工伤费用完全不同。以下是2026年最新、最清晰的划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北京人社局规定)。
一、已参保单位(正常缴工伤保险):承担4项核心费用
单位只承担以下4类,其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标准:原工资不变,按月发放
期限:一般≤12个月,特殊可延至24个月
支付主体:单位
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条件:住院/治疗期间需要护理、单位未派人护理
标准:按当地护工标准或单位职工平均工资
支付主体:单位
五级、六级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时)
五级:本人工资×70%/月
六级:本人工资×60%/月
支付主体:单位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
标准(北京2025社平工资:12049元/月):
五级:18个月;六级:15个月;七级:12个月
八级:9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3个月
支付主体:单位
二、未参保/断缴/未足额缴费: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未参保/断缴期间工伤:所有待遇(含基金应支付部分)全部由单位承担。
未足额缴费:导致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
三、基金支付vs单位支付(清晰对照)
| 项目 | 支付主体(已参保) | 支付主体(未参保) |
|---|---|---|
| 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食宿 | 基金 | 单位 |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基金 | 单位 |
| 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 基金 | 单位 |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基金 | 单位 |
| 生活护理费(鉴定后) | 基金 | 单位 |
| 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 | 基金 | 单位 |
| 停工留薪期工资 | 单位 | 单位 |
| 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 单位 | 单位 |
| 五、六级伤残津贴 | 单位 | 单位 |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单位 | 单位 |
四、单位常见责任与风险
先行垫付:工伤发生后,单位应先行垫付医疗费,后续由基金报销。
申报义务: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逾期未报,期间费用由单位承担。
未参保处罚:除全额赔偿外,还可能被责令补缴、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
在北京,工伤赔偿达不到要求,按争议对象不同,找以下部门维权:
一、与公司有争议(单位少赔、拒赔、未参保)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首选)
适用:对赔偿金额、项目、支付时间有争议
部门:公司注册地/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时效:自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申请
材料:仲裁申请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资流水、医疗票据、赔偿清单
结果:仲裁裁决生效后,单位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适用:单位未缴社保、拖欠停工留薪期工资、拒付就业补助金等违法行为
部门: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可打12333转接)
方式:书面/线上投诉,要求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并可处罚
3.人民法院(诉讼)
适用:对仲裁裁决不服(收到裁决15日内起诉);或单位拒不履行仲裁/法院判决
部门:基层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庭)
二、与社保基金有争议(核定待遇偏低、拒付)
适用:已参保但工伤保险基金核定待遇不足、拒付医疗/伤残补助部门:
行政复议:向作出核定的区人社局或北京市人社局申请复议(收到决定60日内)行政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收到决定6个月内)
三、其他辅助渠道
12333:人社服务热线,咨询、投诉、举报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免费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
工会:12351职工维权热线,协助协商、调解
四、维权流程(建议顺序)
与公司协商,保留书面记录
协商不成→劳动监察投诉(快速)
仍未解决→申请劳动仲裁(必经前置)
对仲裁不服→法院诉讼
对基金核定不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