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川人社办发〔2025〕39号
一、核心基数
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7646元/月缴费基数下限:4588元/月(7646×60%)缴费基数上限:22938元/月(7646×300%)工亡补助金基数:56502元/年
二、1–10级伤残待遇(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基金)
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
二级:25个月
三级:23个月
四级:21个月
五级:18个月
六级:16个月
七级:13个月
八级:11个月
九级:9个月
十级:7个月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基金)
基数:7646元/月
五级:14个月→14×7646=107,044元
六级:12个月→91,752元
七级:10个月→76,460元
八级:8个月→61,168元
九级:6个月→45,876元
十级:4个月→30,584元
职业病五/六级:+6个月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
基数:7646元/月
五级:60个月→458,760元
六级:48个月→367,008元
七级:26个月→198,796元
八级:18个月→137,628元
九级:10个月→76,460元
十级:10个月→76,460元
4.距退休递减规则(就业补助金)
不足1年:10%
1–2年:20%
2–3年:40%
3–4年:60%
4–5年:80%
满5年及以上:100%
三、1–4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
伤残津贴(月)
一级:90%本人工资
二级:85%
三级:80%
四级:75%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基金补足
生活护理费(月)
完全不能自理:50%×7646=3823元
大部分不能自理:40%=3058元
部分不能自理:30%=2294元
四、5–6级伤残(单位难安排工作)
伤残津贴(月,单位)
五级:70%本人工资
六级:60%本人工资
五、停工留薪期(单位支付)
期限:按《四川省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一般≤12个月,可延长≤12个月
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六、医疗/伙食/交通(基金)
医疗费:符合目录的全额报销
住院伙食补助:30元/天(省内)
异地就医:伙食费60元/天、住宿费300元/天(限额)
七、工亡待遇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6502×20=1,130,040元
丧葬费:7646×6=45,876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月)
配偶:40%本人工资
其他亲属:30%
孤儿/孤寡:+10%
八、未参保单位
全部工伤待遇由单位按上述标准全额支付
一、工伤认定(第一步,必须先做)
1.申请主体与时限(红线)
单位申请:事故/职业病确诊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个人/亲属/工会申请:单位不申请的,1年内直接申请超期后果:单位超30日→此期间费用由单位全额承担;个人超1年→原则不受理
2.管辖部门
参保:参保地人社局工伤科
未参保:生产经营地/工作地人社局
3.必备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窗口/官网下载)
劳动关系证明(合同、工资流水、工牌、考勤、证人)
医疗诊断证明(初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报告、职业病诊断书)
事故证明(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报警记录、通勤记录)
4.认定流程与时间
材料审核:收材料后15日内审核→材料不齐一次性书面补正受理:补正后15日内决定受理/不受理调查与决定:
一般案件:受理后60日内出《认定工伤决定书》事实清楚:15日内出结果送达:决定书作出后20日内送达双方
5.不服救济
收到决定书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第二步)
1.申请时机
工伤认定后、伤情相对稳定/停工留薪期满即可申请
2.申请部门
市(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人社局内设)
3.必备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认定工伤决定书》
全套病历、诊断、检查报告
身份证、照片
4.鉴定流程与时间
受理:材料齐全当场/5日内受理
专家组鉴定:随机抽3或5名专家会诊结论时限:
一般:受理后60日内出结论伤情复杂:可延长30日(最长90日)送达:结论作出后20日内送达
5.再次鉴定/复查
不服初次结论:15日内向省鉴定委申请再次鉴定
结论满1年后:伤情变化可申请复查鉴定
三、工伤待遇申领(第三步)
1.申领主体
参保:单位/个人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
未参保:向单位主张(全部由单位支付)
2.主要待遇
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
停工留薪期工资(单位)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4级伤残津贴
5–10级解除/终止合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四、四川工伤全程时间轴(参考)
受伤→30日内单位申请/1年内个人申请(认定)
认定申请→15日补正/受理→15–60日出认定结果
认定生效→伤情稳定→申请鉴定
鉴定受理→60–90日出伤残等级
等级出来→15日内协商/申请待遇
协商不成→劳动仲裁(1年内)→诉讼→执行
五、关键提醒
时效是生命线:认定1年、仲裁1年,超期基本无法维权
证据为王:劳动关系、受伤经过、医疗记录必须完整
单位不配合:个人直接走“认定→鉴定→仲裁”流程
四川工伤赔偿达不成一致,按“协商→调解→仲裁前置→诉讼→执行”走,时效与证据是关键,别拖延别硬碰硬。
一、核心路径与时限
协商:先以工伤认定书+鉴定结论为依据,列清项目与金额,保留沟通记录。
调解:协商不成,向单位调解组织、乡镇/街道调委会或工会申请调解。
仲裁(必经):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免费,受理后5日内送达,一般45–60日出裁决;时效:知道权益受损起1年内,劳动关系终止的自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起诉;仲裁委逾期未处理,可直接起诉。
执行:裁决/判决生效后单位不付,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查冻账户、查封财产。
二、仲裁材料清单(一次备齐)
仲裁申请书(按被申请人人数+1份):写明双方信息、仲裁请求(金额与项目)、事实理由。
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工伤核心文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劳动关系与待遇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牌、考勤、社保记录。
损失与费用证据:医疗票据、病历、费用清单、停工留薪期证明、护理证明。
赔偿计算表:按四川2026标准逐项列明,附依据。
单位信息:工商注册信息(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
三、四川仲裁要点
管辖:优先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工作地),更方便取证与出庭。
终局裁决:追索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等,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12个月的,仲裁委适用终局裁决(单位不得起诉,个人可起诉)。
举证:对“工伤事实、伤残等级、损失金额”负举证责任,证据链越完整越稳。
单位不配合:仲裁可缺席裁决,不影响进程;同时可向劳动监察投诉,责令限期支付。
四、关键时效红线
仲裁申请:1年(知道权益受损起;劳动关系终止的自终止之日起1年内)。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工伤认定不服,60日内申请复议或6个月内起诉。
起诉:对仲裁裁决不服,15日内向法院起诉。
执行:裁决/判决生效后2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特殊情形处理
未参保单位:所有待遇由单位按四川标准全额支付,仲裁/诉讼直接列单位为被申请人。
单位注销/破产:列股东、出资人为共同被申请人;破产的申报债权并参与分配。
单位无力支付:参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申请财产保全,确保执行。
六、维权建议
先算清账:按四川2026标准(本人工资、社平工资7646元/月、伤残等级、距退休年限)精确测算,做到心中有数。
证据全收集:工伤认定、鉴定、医疗、工资、沟通记录等,原件与复印件分类整理。
先调解再仲裁:借助第三方降低对抗成本,提高效率。
及时行权:别超时效,每一步都留书面/电子凭证。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