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每月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5%,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
3、交纳党费的比例为:当月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4、中共关于 党费问题有哪些规定?1941年9月26日,中国共产党明确规定了党费的问题。1941年9月26日,中共中央作出党费号决定。该决定明确规定了党费的性质、标准用途和方法,并指出党的活动需要经费,这些经费必须由全体党员提供。
5、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具体情况,请按《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执行。其中,尤其是对国企、行业特性明显的收入人员进行专门的规定。
6、法律主观:离 退休 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 养老金 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机关单位党员(公务员)按规定: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保留津补贴、职务岗位津贴、地方补贴、生活补贴、岗位补贴7项收入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法律依据】《最新党员党费收缴标准》第六条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根据2021年发布的《党费缴纳管理实施细则》,义务兵党员每月应交纳0.5元的党费。
按0.5%交纳;3000元至5000元(含5000元)的,按1%交纳;5000元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按5%交纳;10000元以上的,按2%交纳。
法律分析:职务工资 + 级别工资 + 生活性补贴 + 工作性津贴=党费缴纳基数;党费缴纳基数 ×缴纳比例=党费。
1、查阅党费收缴的相关规定和标准,确认党费是否超出了规定的范围。
2、收集证据,如收据、缴费记录等,证明确实存在多收党费的情况。
3、向党委、纪委、组织部等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说明党支部多收党费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
4、上级党组织应该对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和调查,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处理的方式包括要求支部退还多收的党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等。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应该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所谓足额,就是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基数和比例缴纳,不允许少交党费(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少交或免交的除外)。党员如果未经党组织同意而少交党费,应当受到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党费是党员的一项义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党员应当按照规定交纳党费,并且不能拖欠。党费的交纳是党员履行党员义务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党员对党组织的一种支持和贡献。因此,拒绝交党费不仅违背了党员的义务,也损害了党组织的正常运转。
面对党员拒绝交党费的情况,党组织应当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首先,应当通过教育和引导的方式,加强对党员的宣传和解释,让党员充分认识到交党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党组织可以组织专题讲座、开展集体学习等形式,向党员普及党费的用途和意义,引导党员自觉交纳党费。
如果教育和引导无效,党组织可以采取纪律处分的措施。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对于拒交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纪律处分。这种处分旨在提醒党员,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引导其改正。同时,这也是对党员不履行党员义务的一种警示和惩戒。
如果纪律处分无效,党组织还可以采取更严厉的纪律处分措施。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对于拒交党费情节严重的党员,党组织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等纪律处分。这种处分是对党员违背党章党纪的一种严肃处理,旨在维护党的纪律和形象,保持党组织的团结和凝聚力。
总之,拒绝交党费是党员的不良行为,对于这种情况,党组织应当根据党章和党纪的规定,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首先,应当通过教育和引导的方式,加强对党员的宣传和解释。如果教育和引导无效,可以采取纪律处分的措施,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纪律处分。如果情节严重,可以采取更严厉的纪律处分措施,如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等。这些措施的目的是引导党员自觉履行党员义务,维护党的纪律和形象,保持党组织的团结和凝聚力。同时,党员也应当自觉履行党费义务,以实际行动支持和贡献党组织。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党组织的正常运转,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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