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教师退休年龄暂无全国统一的新规定,仍执行国家统一的退休政策,具体如下:
正常退休年龄:男教师年满60周岁,女干部身份的教师年满55周岁,女工人身份的教师年满50周岁。
提前退休年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办理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办理退休。
此外,部分高校对女性高级专家和正、副处级女干部有特殊规定,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规定,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或将于2025年内满55周岁且本人自愿申请退休。汕头大学规定,正、副处级及相当职务层次的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
教师退休工资主要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构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确定,例如6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39个月。
3、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主要针对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具体计算公式各地有所差异,一般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过渡系数由各地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一般在1.0%-1.4%之间。
此外,部分地区可能还会有其他津贴、补贴等计入退休工资。同时,教龄、职称等因素也会对退休工资产生影响,例如教龄满30年的教师,部分地区规定可按100%计发退休工资,职称越高,退休工资通常也越高。
教师退休后职业年金的发放方式如下:
1、按月领取: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可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具体方式有两种,一是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二是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对于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教师,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从单位为其办理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次月起发放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原则上与基本养老金同步发放。
2、一次性支付: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