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职务是开除吗?还可以恢复吗?

免除职务是开除吗?还可以恢复吗?

来源:律科网整理
2024-02-22 11:36:44

  免除职务是开除吗?

  免职不是开除,公务员免职是指有任免权的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和免职条件,通过法定程序和手续,免除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的管理活动。免职不是公务员的处分形式,一般不具有惩罚性或制裁性,正常的工作调动、轮岗交流、任职期满、退休等原因都会引起免职。

  法律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七条 国家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二)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三)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四)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五)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免除职务还可以恢复吗?

  免除职务还可以恢复吗?

  可以。“免职”并不是一种处分手段,而是组织处理的一种方式。也就是说,免职并不等同于撤职,只是意味着不再担任现任的职务了,其级别待遇并没有发生任何改变,完全有可能平调到同样级别的岗位上,几年后还有可能再行任用。

  法律依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第十条 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后如果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除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外,还应当征求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意见。

  免除职务后还能恢复原职务吗?

  撤销职务还可以恢复。公务员解除撤职处分决定的,应当恢复该公务员的级别、工资档次,按照原职务安排相应的职务。公务员的行政处分种类有: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降级。降低其工资等级。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损失,但仍然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5、撤职。撤销现任职务。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严重,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6、开除。取消其公职。这种处分适用于犯有严重错误已丧失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条件的人员。

  免去职务之后,至少需要经过一年,才能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免去职务一般有几种情况:将要履任新职,会免去之前的职务;领导退休卸任,免去现有职务;犯了一定过错或经考核不宜再任现职,给予调任或降级处理。这三种情况,都不会重新获得之前的职位,但过了考验期可以恢复到原级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公务员复核、申诉的机关应当变更处分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机关变更处分决定:

  (一)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务院决定错误的(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情节认定有误的(三)处分不当的。

  撤销职务和免除职务的区别哪个严重?

  1、是性质不同。行政撤职处分是一种行政惩戒措施,属于行政处分的范畴,免职是法定的人事处理种类,不具有惩戒性;

  2、是条件不同。对于违纪情节严重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公务员,可以给予撤职处分,免职处理分为两种一种是免去现任职务,另一种是职务自行免去。免去公务员现任职务的条件有7种转换职位的、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调出国家行政机关的、退休的、因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职务自行免除的条件有5种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的、被辞退的、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死亡的;

  3、是后果不同。撤职处分的影响降低一级以上职务,并按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和工资档次。行政处分期限为2年,解除前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参加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行政撤职处分期满解除后,不视为恢复原职务、原级别,但以后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行政撤职处分的影响。免去现任职务,一般不影响级别和工作。职务自行免除,级别和工资肯定要受到影响,有的还会丧失公职、失去工作。而开除公职则属于行政处分中最严厉的处分,指开除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队伍,此后将永远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撤销职务简称撤职,指解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现任职务。 什么事免除职务?

  免除职务指根据相关规定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去公职人员所担任的职务。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综上所述,行政撤职处分是一种行政惩戒措施,撤销职务更加严重,建议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监察机关复查申诉案件,认为原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直接撤销或者建议原决定机关撤销,决定撤销后,发回原决定机关重新作出决定;上一级监察机关认为下一级监察机关作出的监察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直接撤销或者责令下一级监察机关撤销,决定撤销后,责令下一级监察机关重新作出决定:

  (一)违法违纪事实不存在,或者证据不足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三)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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