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干部(人事)处,中央驻自治区各机关事业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8号)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现就我区2023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202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职生活费)的退休人员(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7.5元。
(二)按照养老金水平调整。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22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7%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基数以列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为准)。
(三)按照缴费年限调整。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有一年增加0.5元;16年至30年的部分,每有一年增加1元;31年及以上部分,每有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包括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含按有关规定折算的工龄)。此项调整不足7.5元的,按照7.5元调整。
(四)对高龄群体倾斜调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1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照上述标准调整养老金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三、执行时间
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四、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
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列支。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实际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实际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参保人员退休当年至相应年度本人各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为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至相应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实施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按照改革前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的原则,实行10年过渡期。
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
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次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
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A×M+B+C+D)×
A:9月本人基本工资;
B:9月本人职务职级(岗位、工人技术等级)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
C:按照国办发〔〕3号文件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
D:9月本人职务职级(岗位、工人技术等级)等对应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相关法规,在退休之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不可以提前支取,不过在参保人员出国定居、参保人员死亡以及重复参保这三种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取出养老保险账户里的资金。
1、灵活就业参加社保,需要携带好相关资料(如户口本和身份证等)前往自己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社保参保手续即可,参保人需要是当地的户籍,部分地区也可以提供居住证。
2、直接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要有当地农村户口,大多以家庭作为单位参保,一般是一年缴纳一次,在要求的时间内前往村委会指定的地点缴纳费用就可以了。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