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你收到执行通知书时,这意味着法院已经开始对某个生效的法律文书(比如判决、裁定等)进行强制执行。执行通知书会告知你需要执行的义务以及不履行这些义务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首先,你需要仔细阅读执行通知书,了解你需要履行的义务,包括支付的金额、偿还的物品、需要执行的行为等,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及时履行义务。如果你无法按时履行,应该及时向执行法院申请延期履行。
你还需要保留所有与执行通知书相关的证据,包括你已经履行义务的证据,以便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使用。如果你对执行通知书的内容有疑问,或者认为执行通知书的内容有错误,应该立即联系律师或法律顾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如果对执行通知书的内容不满,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或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不按时履行执行通知书的义务可能会导致你被采取强制措施,如财产查封、冻结、扣押,甚至被拘留或者罚款。因此,你应当重视执行通知书,及时履行你的义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下达执行通知书一般从实践角度讲没有履行的时间限制,但是执行案件都是六个月的执行期限,因此被执行人必须在执行案件立案后六个月内履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7日内确定承办人。
第三条承办人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第四条承办人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
法院执行通知书下达,这本身就是一种执行措施。至于最终能否得到执行,或完全的执行,则各案情况各不相同,无法一概而论的。
执行难是个老大难的问题,在执行中,找不到被执行人是个老难题,而找到执行人却找不到可以执行财产的,执行落地更是难上加难。对此,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多项措施,申请执行人也应当积极配合提供财产线索,对于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也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并予以公开曝光。
协助执行通知书本身可以成为一种独立的法律文书,也可以根据协助执行事项的不同分别称为不同的文书,如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边控对象通知书、指定保管查封财产通知书、责令限期追回款物通知书等。
协助执行通知书一般为填写式法律文书,而非文字叙述式文书,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或者各级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的序言予以填写。所以,其格式、内容相对比比较固定。
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法律文书具有执行效力: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公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这些法律文书必须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不能作为执行的根据;法律文书还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如果只是确认或者变更法律关系的,则无需执行。
接获法院发放的执行通知之后,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号有可能将会在短短三日之内即刻冻结。
首先,当法院正式决定受理某项执行案件之后,按照惯例,将在短短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被执行人有关执行事宜,要求其务必在规定期限内遵照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所明确的法定义务。
但是,由于各案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故此具体冻结事件的实施时间可能也会相应有所调整和变通。
例如,在某些案件中,法院可能会选择在更短的一周内完成对被执行人名下账户的冻结工作;甚至于在特殊且紧急的情况之下,法院还可以在短短48小时内迅速做出冻结决定并立即采取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