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住院费用国家通常不会全部报销,不过可以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给予资助。以下从不同医保类型及其他情况为你具体分析:
一、一般报销情况
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
这两类基本医保覆盖了精神疾病患者,他们住院治疗费用可按政策报销。以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 1300 元,之后每次为 650 元,以三级医院为例,支付比例分为三档,3 万元以内在职报销 85%,退休报销比例较高(部分退休报全部)。同时,精神疾病列为第二类特殊慢性病,参保者可申请门诊慢病报销,报销比例达 65%,年度上限 8000 元人民币。
新农村合作医疗
精神病住院费用在其报销范围内,且报销比例比一般的住院病人还要高一点点。
二、特殊情况报销
家庭经济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县级人民政府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这类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资助,但具体资助金额和方式各地不同。
不同地区政策差异
各地经济水平和医保政策不同,报销比例和标准也存在差异。例如部分地区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大概在 75%以上,部分经济水平较好的地区能够达到 85%以上。
三、其他补充说明
报销范围限制
必须是医保范围的病种,且需要到社保定点医院确诊才能报销。
报销流程
医疗保险报销一般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进行。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为: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 10 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