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医保报销比例与一般居民报销标准一致,医疗报销只分农村居民和城镇职工,与是否为贫困户及是否持有低保证无关。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农村居民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
二级医院报销40%。
三级医院报销30%。
城镇居民报销比例: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
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此外,对于贫困户还有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保对接,以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具体报销比例为:
一类贫困人口目录内费用报销90%,目录外费用占比10%以内报销70%。
二类贫困人口目录内费用报销70%,目录外费用10%以内报销50%。补偿金额上不封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贫困户大病救助的报销比例因地区和救助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报销比例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支付后,政策范围内的住院个人自付费用,医疗救助按照年度救助限额内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返贫致贫人口:不设年度起付线,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按70%比例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3万元。对于三重制度保障后,个人负担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按70%比例再救助,年度再救助限额为2万元。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超过3000元以上的部分按5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3万元。对于三重制度保障后,个人负担超过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70%比例再救助,年度再救助限额为2万元。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超过统筹区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以上的部分按6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3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对于生活较为困顿的家庭,参与医保过程中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他们的个人自付部分将由政府进行直接补贴。
在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过程中,如果属于精准扶贫对象,那么他们的个人缴费部分将按照相关政策由政府直接全额承担。
通常所说的医疗保险,我们主要讨论的是基本医疗保险,它是为了在劳动者因为疾病可能带来财务损失之际提供补偿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机制。
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资金,构建医疗保险体系,使得参与者在患重病之时,可以通过这个体系向医疗保险机构提出理赔申请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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