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公摊面积的国家标准规定如下:
首先,对于普通楼层住宅楼而言,一般的公摊比例大约位于区间10%-13%之间。
其次,对于住宅类型为18层以下且电梯数量有限的板式建筑来说,其公摊比例大约位置于13%-15%;
然而,如果是点式布置的物业,则公摊比例往往会达到15%至17%。
再者,对于30层及以上高层住宅来说,由于电梯设备的增加,其公摊比例通常会处在25%上下这个范围内。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五条
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对于公共区域共享面积(即公摊面积)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如下所示:位于七层楼以下的住宅建筑物共享比例应在7%-12%之间浮动;七至十一层的住宅建筑物共享比例则在10%-16%区间浮动;位于十二至三十三层的住宅建筑物共享比例则在14%-24%区域内浮动;至于别墅类型的住宅建筑物,其共享比例则在1%-8%范围内变动。共享面积等于共享系数乘以套内面积,其中共享系数是由总公用面积除以套内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得出。需要进行共享的公用面积主要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等部分。
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规定,公摊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
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为整幢楼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外墙(山墙)、计入套内建筑面积之外的共用墙体面积。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公摊系数=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
另外在公摊上购房者应该注意:外墙隔墙量中线,套内墙体全计算;阳台区分封闭否,封闭全算未封闭计算一半的面积。
房屋公摊面积不合理,可向以下部门投诉:
一、市政12345热线
可以向市政12345热线反映公摊面积不合理的问题,该热线会转交给相关部门处理,并跟进处理结果。
二、小区物业部门
向所在小区的物业部门反映投诉,物业部门有责任对公摊面积进行管理和监督,可以协助解决问题。
三、居委会或业主大会
可以向居委会或者业主大会举报,他们作为社区管理组织,可以对此类问题进行调解和处理。
四、住建局
向住建局举报公摊面积不合理的情况,住建局是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政府部门,会对此类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1.向物业反映投诉,要物业限期处理。并且留好证据证明。在违章前期处理比后期更好。
2.物业不作为的话,向居委,街道,甚至住建局反映。并且留好投诉回执。
3.向地区城建,城管和市政12345热线反映,要求处理。并可以通知媒体跟进。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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