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退休工资的核心构成与公式
职工退休工资(养老金)主要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部分群体还可能涉及过渡性调节金,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 基础养老金
计算公式:
基础养老金 =(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2 × 缴费年限 × 1%
说明:
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部分地区已调整为“养老金计发基数”,由人社部门公布(如山东省2023年计发基数高于全口径社平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反映个人缴费基数与社平工资的比例,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此项数值越高。
2. 个人账户养老金
计算公式:
个人账户养老金 = 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 计发月数
说明:
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确定,例如60岁退休为139个月,55岁为170个月,50岁为195个月。
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通常为缴费基数的8%)及利息。
3. 过渡性养老金
计算公式:
过渡性养老金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 × 1.2%
适用人群:
针对养老保险“统账结合”(1996年前后,各地时间略有差异)前参加工作、后退休的“中人”,弥补个人账户建立前的缴费年限贡献。
4. 过渡性调节金(部分群体适用)
政策说明:
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按一定比例计发,2006年以后退休的人员不再发放此项 。
二、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的共性与差异
1. 共性
2014年10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均统一采用“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式 。
2. 差异
机关事业单位“新办法”:
2024年10月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再适用“十年过渡期”政策,直接按上述公式计算,取消原退休费计发办法 。
企业职工:
始终按上述三部分公式计算,无额外过渡期特殊政策。
三、法律依据与查询方式
1.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明确,退休人员按月领取退休费,直至去世 。
2. 退休工资查询步骤
登录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网上服务大厅”;
选择“个人养老金发放信息查询”模块,输入身份信息即可查询明细 。
职工退休办理退休手续的流程因地区和身份不同略有差异,以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为例,一般办理流程如下:
一、企业职工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提交退休申请: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条件后,向所在单位或劳动保障代理机构提出退休申请,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会保障卡等材料。
单位初审申报:参保单位或劳动保障代理机构对申请材料和职工档案进行初核,符合条件的,登录人社服务平台,填写参保人员相关信息,提交退休申请,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部门。
部门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养老保险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备的,一般在 5 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单位补齐;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告知不予确认的理由。
账户结息:退休审核通过后,参保单位或劳动保障代理机构可以申请办理退休人员账户结息业务。
在职转退休:账户结息后,参保单位或劳动保障代理机构申请办理在职转退休业务。
待遇计发:完成在职转退休业务后,参保单位或劳动保障代理机构申请办理待遇计发业务,社保中心待遇发放管理部核发退休待遇。
二、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预审受理:灵活就业人员需先到当地人社部门退休专窗核定参保缴费及待遇地等相关情况,再携带职工原始档案、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预审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个人档案、缴费记录等资料。
信息初审与复核:人社部门结合档案,核实个人参保基本情况,信息确认无误后,灵活就业人员在《参保职工基本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待遇申领:在不晚于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凭《参保职工基本信息确认表》到人社大厅待遇窗口申领退休待遇,填写《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人社大厅待遇窗口对基本信息再次确认后,核发退休待遇。
不同地区的退休手续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以确保退休手续顺利办理。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