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总体结构(退休后终身享受)
基本养老金(公务员退休标准)
伤残抚恤金(退役军人事务部发,终身)
护理费(仅限1–4级,终身)
医疗优待(退休后继续享受)
其他:丧葬、抚恤、遗属补助等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24修订)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2025.10.1施行)
退役军人部发〔2025〕42号(2025.8.1起调标)
二、伤残抚恤金
退休后不停发,与养老金叠加,不冲抵。
单位:元/年(按月发放)
| 伤残等级 | 因战 | 因公 |
|---|---|---|
| 一级 | 135840 | 127884 |
| 二级 | 122916 | 113232 |
| 三级 | 107856 | 98556 |
| 四级 | 89724 | 77580 |
| 五级 | 72276 | 64920 |
| 六级 | 60528 | 54228 |
| 七级 | 48492 | 43176 |
| 八级 | 38328 | 34176 |
| 九级 | 28164 | 25116 |
| 十级 | 21756 | 19428 |
特点:
每年8月1日按国家文件上调一次。
发放:户籍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按月发放。
无“因病”评残(警察只有因战/因公)。
三、基本养老金(公务员退休,全国统一规则)
1.计发比例(按工龄)
满35年:90%–95%
30–34年:85%
20–29年:80%
15–19年:70%
2.构成
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2014年前参加工作“中人”)
3.重要
退休后停发警衔津贴(2024.10.1起并入缴费基数)。
伤残抚恤金照常全额领取,互不抵扣。
四、护理费(全国统一,1–4级才有)
按月发放,终身;与抚恤金、养老金叠加。
一级、二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三级、四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示例(全国大致区间):
一线城市(社平10000):1–2级5000/月;3–4级4000/月
普通地级市(社平7000):1–2级3500/月;3–4级2800/月
五、医疗待遇(退休后仍享受,全国统一优待)
1、普通门诊
职工医保+公务员补助:85%–90%
2、住院
综合报销:95%–98%(目录内)
3、旧伤复发/职业病
100%报销:无起付线、无封顶线、不限次数
4、辅助器具
假肢、轮椅、助听器等:按规定全额报销
六、提前退休(伤残警察专项)
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不受年龄、工龄限制办理退休,待遇不打折。
七、去世后待遇
丧葬费: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一次性抚恤金:最后1个月基本离退休费×20个月
伤残抚恤金:发放至去世当月
个人账户余额:依法继承
八、非编制警察(事业/合同)
评残参照执行,但抚恤金由单位发放,标准可略低。
退休按事业单位/企业职工标准执行。
能,而且是终身享受,不因为退休停发。
一、结论
1、行政编制、因战/因公致残并持有《伤残人民警察证》的警察:
退休后继续全额领取伤残抚恤金
和退休金(养老金)叠加发放,互不冲抵、不打折。
2、依据: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明确:伤残人民警察按等级享受伤残抚恤金,不因退休取消。
二、怎么发、发多少?
发放单位:户籍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按月发放。
标准(每年8月1日上调一次):
| 等级 | 因战(元/年) | 因公(元/年) |
|---|---|---|
| 一级 | 135840 | 127884 |
| 二级 | 122916 | 113232 |
| 三级 | 107856 | 98556 |
| 四级 | 89724 | 77580 |
| 五级 | 72276 | 64920 |
| 六级 | 60528 | 54228 |
| 七级 | 48492 | 43176 |
| 八级 | 38328 | 34176 |
| 九级 | 28164 | 25116 |
| 十级 | 21756 | 19428 |
三、退休后待遇叠加
退休后一般同时有三块:
基本退休金(公务员退休待遇)
伤残抚恤金(终身,如上表)
护理费(仅1–4级:当地社平工资的50%/40%)
一、身份与前提(必须满足)
行政编制、因战/因公致残,持有**《伤残人民警察证》**(1–10级)。
退休后仍按公务员(职工)医保+公务员医疗补助+优抚医疗保障三重体系执行。
非编制警察:参照执行,费用由单位/工伤保险承担。
二、普通疾病报销(非旧伤)
1、基本医保(全国统一框架)
门诊:
起付线:年度300–800元(各地不同)
报销:50%–70%,封顶线2000–5000元/年
住院:
起付线:一级医院200、二级500、三级800元左右
统筹报销:75%–85%(目录内)
2、公务员医疗补助(核心加码,财政全额)
门诊(含慢特病):
年度自付超3000–5000元后,补助85%–90%
住院:
对医保自付部分再补90%;因公伤残(1–6级)可上浮至95%–100%
个人账户:按养老金**3%–4%**划入,可门诊/购药/家人共济
3、综合到手比例(全国大致)
普通门诊:85%–90%(含补助)
普通住院:95%–98%(含医保+补助)
三、旧伤复发/职业病(最高优待,全国硬规)
旧伤复发=与原伤残部位直接相关的治疗、康复、手术。
报销比例:100%(目录内)
无起付线、无封顶线、不限次数
资金渠道:工伤保险基金+优抚医疗保障+公务员补助兜底
认定:凭《伤残人民警察证》+医院诊断+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
一句话:旧伤复发,基本不花钱。
四、1–6级vs7–10级区别
1–6级:
门诊/住院优先、优惠,多地免起付线、高比例补助
旧伤复发100%,辅助器具全额
7–10级:
同公务员医保+补助(比例略低于1–6级)
旧伤复发仍100%(工伤保险/单位承担)
五、辅助器具(假肢、轮椅、助听器等)
全国统一:经审批后全额报销(配置、维修、更换)
渠道:工伤保险基金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优抚经费
六、异地就医
省内:同本地标准(85%–90%)
省外:统筹+补助合计约80%
旧伤复发异地:仍按**100%**执行(需提前备案)
七、办理与凭证
就医出示:伤残人民警察证+医保卡+公务员证
旧伤复发:向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备案
结算:定点医院直接结算,无需垫付后报销
八、一句话总结
普通病:医保+公务员补助,门诊85%–90%、住院95%–98%
旧伤复发:100%报销、无起付线、无封顶线
1–6级:整体比例更高、免起付线;7–10级:旧伤复发同等待遇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