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新政策主要包括生前继承和身后继承两种方式,具体可以通过赠与、买卖或者继承过户给子女。在此过程中,需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生前继承方式过户给子女:
赠与过户:父母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公证手续。根据法律规定,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只需缴纳契税,税率为3%。赠与双方需要一同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赠与合同、公证书、身份证明等。
买卖过户:父母也可以通过买卖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签订买卖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根据法律规定,买卖过户需要缴纳的税费包括契税(税率根据房产面积和购买套数而定,一般为1%到3%)、增值税(税率为5.6%)和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买卖双方需要一同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提交买卖合同、完税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
身后继承方式过户给子女:
法定继承: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那么房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分配。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在办理继承过户时,需要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权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遗嘱继承:如果父母留下了有效的遗嘱,那么房产将按照遗嘱的分配方案进行继承。在办理遗嘱继承过户时,需要提交遗嘱、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提交相关的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同时,需要注意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过户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一般需要30天。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1、赠与过户:先到公证处做赠与公证,再带公证书和房产证到房管局办转移登记。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
2、赠与费用:公证费2%,契税3%,交易手续费每平方6元,登记工本费。受赠的房屋出售要追缴20%个人所得税。
3、买卖过户: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转移登记。
4、买卖费用:契税1.5%,交易手续费每平方6元,个人所得税1%,水利建设基金0.1%,登记工本费,5年外的可免5.6%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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