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嫂外遇的情况,涉及到的主要法律条款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处理会根据实际情况的严重性有所不同。
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如果军嫂有外遇并要求离婚,这一规定意味着她需要征得军人的同意,除非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军人的婚姻权益。法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意味着,与军嫂同居或结婚的第三者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同时,如果涉及利用职权等进行的性侵犯,将受到更严厉的惩罚。法规其他法律责任:如果军嫂的外遇行为涉及到其他违法行为,如重婚、家庭暴力等,还可能触发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裁。
1、军婚出轨是否判刑要看情况,如果构成破坏军婚罪,当事人会被判刑,量刑标准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出轨情节轻微,并取得对方谅解的,不构成违法犯罪,可以免于处罚。
破坏军婚要判刑,军嫂出轨会判刑与否有三种情况:
(1)案件是否构成破坏军婚罪的认定,不构成的那么就不会判刑;
(2)对于军人家庭已经破坏、而且军嫂没有悔改意愿的、军人又把军嫂列为被告的情况下,那么军嫂会被判决为“重婚罪”;
(3)已经构成破坏军婚罪的,军嫂有悔改意愿的、军人又予以谅解的,没有把军嫂列为被告的,那么军嫂就不会有刑事判决。所以,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认定,军嫂出轨是否会被判刑。
军人离婚要经过部队。
具体的程序是:
其一、由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
其二、调解无效,并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
律师解析
1、军人离婚也需要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必须要30天后才能办理离婚的。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
2、军婚离婚的条件有:配偶为现役军人,应得其同意,方可离婚,除非能证明其有重大过错。现役军人提出离婚,应持严肃慎重的态度,要求不违反法令,不败坏道德。申请离婚者须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同意,并出具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军婚离婚需要部队开证明。军婚离婚的,军队人员的一方需向组织写出书面离婚申请,一般干部和士官需要经团以上政治机关审批。部队政治机关在判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女方提出离婚的,离婚申请应有双方签字,协议书也可,注明明确财产、子女抚养等),应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政府民政部门,明知双方有一方系军人的,应查阅部队证明后再给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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