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及相关法律规定,退休人员再就业的权益保障和劳动关系认定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等文件,具体规定如下:
一、退休人员再就业的法律关系
1、劳动关系 vs. 劳务关系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后,劳动合同终止,再就业时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3。
用人单位无需签订劳动合同,但应签订劳务协议或聘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劳动保护等条款。
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劳动者(如未缴满社保年限):
可能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保护,用人单位需缴纳社保。
2、工伤认定
退休人员再就业期间发生工伤,一般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但用人单位可参照工伤保险标准赔偿。
例外情况:
未办理退休手续或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仍可认定工伤。
部分地区允许企业为返聘人员单独缴纳工伤保险(如按项目参保)。
二、退休人员再就业的权益保障
1、工资与福利
劳务报酬由双方协商,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退休人员不享受带薪年假、经济补偿金等劳动关系专属权益。
2、社会保险
退休人员已领取养老金,用人单位无需缴纳社保(养老、失业、工伤等),但可协商提供商业保险。
若返聘期间继续工作,原养老金待遇不受影响。
3、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劳务关系下,工作时间由协议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定上限(如每日8小时、每周44小时)。
不强制适用加班费规定,但双方可协商。
三、2025年新政策变化
1、延迟退休政策的影响
2025年起,男性公务员逐步延迟至63岁退休,女性公务员逐步延迟至58岁。
但退休后返聘仍按劳务关系处理,不受延迟退休政策直接影响。
2、弹性退休制度
灵活就业人员(含部分退休再就业者)可申请弹性提前退休(如男性60岁、女性55岁)或延迟退休。
四、注意事项
签订书面协议
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工伤责任、解约条件等,避免纠纷。
商业保险建议
用人单位可为返聘人员购买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降低用工风险。
争议解决途径
劳务纠纷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不适用劳动仲裁(劳动关系争议除外)。
退休人员再就业受伤一般不算工伤,但存在特殊情况时可认定为工伤,具体如下:
一般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在劳务关系中,退休人员不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不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若在工作中受伤,可依据劳务合同以及相关民事法律法规,通过协商、民事诉讼等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特殊情况:
超龄务工农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 <工伤保险条例> 请示的答复》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在原单位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中提到,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此外,部分地区对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认定为特殊劳动关系的,也有可能参照工伤处理,但各地规定和司法实践存在差异。
律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