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核心补偿标准:年限与工资双维度计算
1、基础补偿公式
经济补偿金额 = 工作年限 × 月工资基数
工作年限核算:每满 1 年支付 1 个月工资;6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按 1 年算(即 1 个月工资);不满 6 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示例:工作 3 年零 4 个月 → 补偿 3.5 个月工资;工作 5 个月 → 补偿 0.5 个月工资。
月工资基数定义:劳动合同解除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等货币性收入。
2、特殊工资基数规则
下限保护:若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上限限制: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按 3 倍封顶计算,且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 12 年。
示例:当地职工月均工资 8000 元(3 倍为 24000 元),员工月工资 2.5 万元(未超上限),工作 15 年 → 补偿 2.5 万 ×15=37.5 万元。
二、额外补偿与法定责任
1、代通知金支付情形
公司未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解散事宜的,需额外支付 1 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并行发放)。
2、违法情形的加倍赔偿
若公司存在未足额支付补偿、违法解除合同等情形,员工可主张双倍经济补偿(即赔偿金),或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按应付金额 50%-100% 加付赔偿金。
3、优先清偿的其他权益
公司解散清算时,需优先支付以下费用(清偿顺序优于税款及普通债权):
员工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奖金;
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社保(养老、医疗)及公积金;
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三、特殊场景处理规则
1、破产企业的补偿保障
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员工经济补偿属于职工债权,需向破产管理人登记,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且补偿标准不受企业破产影响。
2、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非因员工本人原因从原单位调入新单位的,工作年限可累计合并计算(需提供调动证明等材料)。
一、常规解散(非破产)补偿全流程及时间线
阶段 1:前期筹备与方案制定(T-30 日至 T-15 日)
成立专项工作组(无强制时限,建议 1 周内完成)
企业需组建由人力、财务、法务及工会代表组成的工作组,负责梳理职工信息(含入职时间、工资标准、特殊状态如 “三期”“医疗期” 等)、核算补偿金额,初步拟定裁员方案。方案需明确:被裁减人员名单、补偿标准、支付方式及实施步骤。
民主程序与意见征询(T-30 日启动,15 日内完成)
提前 30 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生产经营状况及裁员方案草案,可通过会议、邮件、微信等形式通知,同时公布意见反馈渠道(电话、邮箱等)。
根据工会 / 职工意见修改方案,形成正式版后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并听取其意见。
阶段 2:方案公示与员工告知(T-15 日至 T 日)
公示正式方案(报告劳动部门后 3-5 日内)
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后,向全体职工公示最终裁员及补偿方案,明确各员工的补偿金额、支付时间等核心信息。
一对一通知与面谈(T-7 日至 T 日)
书面通知被裁减员工具体补偿方案,安排面谈解答疑问,特殊群体(如孕妇、工伤职工)可协商个性化安置方案(如保留岗位至三期结束)。
阶段 3:补偿支付与离职交接(T 日至 T+15 日)
工作交接与补偿结算(T 日至 T+3 日)
员工办结工作交接后,企业需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同步结清工资、加班费、未休年假折算工资等。若未提前 30 日通知,需额外支付 1 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手续办理与关系转移(T+3 日至 T+15 日)
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注明工作年限、解除原因等关键信息;
15 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公积金停缴及档案转移手续,并告知失业保险申领权利。
二、破产清算场景下的补偿流程及时间
阶段 1:破产申请与债权确认(法院受理后 30 日至 90 日)
法院受理与管理人介入(0-15 日)
企业或债权人申请破产后,法院受理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需调查职工债权(含工资、补偿等),无需员工主动申报。
债权公示与异议处理(30 日至 90 日)
管理人列出职工债权清单并公示,员工对金额有异议的,可要求管理人更正;异议不成立的,可向法院起诉。
阶段 2:财产分配与补偿支付(破产财产变现后 30 日内)
清偿顺序保障
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后,第一顺序支付员工工资及经济补偿,优于税款和普通债权。若财产不足,同一顺序按比例分配。
支付时限
管理人完成财产分配方案并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后,30 日内一次性支付补偿款,具体时间以法院裁定的分配方案为准。
三、关键时间节点汇总与违规处理
| 流程环节 | 法定时限要求 |
| 提前告知工会 / 职工 | 解散方案实施前 30 日 |
| 经济补偿支付 | 工作交接完成时(最迟不超过 15 日) |
| 社保 / 档案转移 | 解除合同后 15 日内 |
| 破产债权申报公示 | 法院受理后 30 日至 90 日 |
企业逾期未支付补偿的,员工可在 1 年内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经济赔偿或 50%-100% 的加付赔偿金;
破产程序中,员工对债权清单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主张视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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